在沒有監護人同意下,未成年人獨自簽署的合同……就算有法律效力又怎樣,家庭可不是一個講法律的戰場,父母與未成年女兒天然就是不對等關係,一旦爆發家庭內部矛盾,誰還有精力打外部官司?
杜律師堅定了一早定下的策略。
他現在確信聞家夫妻是真的不知情,這樣的話,他很容易挑起夫妻倆對蓉城出版集團的對立情緒。
讓夫妻倆質疑“蓉城文藝出版社”偷偷和聞櫻簽出版合約是占聞櫻便宜。
讓夫妻倆明白,出版社為了自身利益,為了宣傳《少年偶像》,將一個未成年推出去和人打官司。
打官司能是什麼好事麼?
成年人尚且會付出大量的金錢和時間精力限於官司中,高中女學生和人打官司,學業還想不想要啦!
根據杜律師掌握的資料,聞櫻就讀蓉城最好的高中,郊縣的孩子能考上這所高中很費力氣,在其中考後,聞櫻母親陳茹甚至辦了工作調動跟到了蓉城陪讀。
老李的話讓杜律師為聞東榮所勾勒出的性格側寫更詳實:這是一個在單位形象正麵,看似頗受歡迎,其實會招來同僚嫉妒,讓同僚時時刻刻想揪他小辮子的機關單位小領導;在單位經營出正麵形象,又有小權,在家庭自然更是一言堂的嚴肅大家長!
嚴厲的家庭教育環境,讓聞櫻向父母隱瞞了出版小說和打官司的事。
她可能是怕父母反對,也可能是長期受到壓迫,要以這種方式來反抗父母,甚至想偷偷取得一些成績再將事情公開,讓父母知道她有多厲害。
這樣的女孩子,在法庭上伶牙俐齒,麵對法官可以侃侃而談,看起來自信極了。
事實上到了父母麵前,這種自信就土崩瓦解,變成了木訥和懦弱。
性格強勢的父母,養出來的孩子十個裡有九個都這樣!
杜律師從不輕敵,為了找到撤訴的切入點,他還買了本《少年偶像》仔細閱讀了兩遍。十幾歲的女孩子寫作,能寫的就是校園的一畝三分地和自己的家庭生活,杜律師試圖通過聞櫻的作品去深入了解她的成長和家庭氣氛。
要不怎麼說“一千個讀者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呢!
同樣一本書,宋嬋讀出了生機勃勃的溫暖,杜律師卻讀出了聞櫻對家庭溫暖的向往。
人嘛,越是缺什麼越想要什麼。
經過老李的透漏的情報做補充,杜律師越發胸有成竹了。
所以聞東榮下樓時,見到的就是一個西裝革履,提著公文包,看起來比較帥,神情又有種說不出高傲的中年男人。
哦,確認過眼緣,這個律師不是自己喜歡打交道的那種人。
而且這律師身邊還站著老李。
“東榮同誌,這位杜律師說有事找你,我看他等在門口就領他進來了,你不會怪我自作主張吧。你要遇到了啥麻煩,彆不好意思,大家都這麼多年同事還能看著你落難不管麼,你說說,是不是你家親戚,就是上回那誰,哦哦哦,想起來了,就那寫信舉報你的那妹夫,是不是他又作怪了?”
老李站在光鮮的杜律師旁邊,臉上那擠眉弄眼的笑,誇張的表情,竟顯得有些猥瑣——聞東榮迷糊了,長久以來,他居然把老李當成了對手嗎?
老李穿著龍袍都不像皇帝,憑啥當自己對手啊!
杜律師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聞東榮。
“聞先生,我有些事想找你談談,有關你女兒,我們可以去你辦公室談嗎?”
不是聞東榮有啥事,是聞東榮女兒?
一個高中生,能有啥事兒要驚動律師啊,總不會是要起訴聞東榮虐待啊!
老李眼裡閃爍著八卦之光,聞東榮一點都不震驚,瞧著超級淡定。
——他就知道一千塊私房錢不是那麼好拿的,原來有坑在這裡等著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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