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林末的大姐,叫林芸,比之林末要大上一歲,在林父林母在外務工的日子裡,長姐如母,對他很是照顧。
此外他還有個小他十歲的小弟,林殊,此時應該在房間裡睡覺。
略微平靜呼吸後,林末往房間走去。
每次回家都是生死間的較量,所言非虛。
不像前世種花家那般和平,即使是所謂的打工人,至少隻要努力,便能有尊嚴,安穩地活著。
在這方世界,在這片城區,死個人不比死隻雞濺起的水花大,尤其是在這個大亂將起的年代,殺人,搶劫,拐擄,竟然成為人之常情?
是啊,做惡人總是比做好人簡單,禍害總能活得更長久,人的劣根性在危難處展現得更淋漓儘致。
回到房間,小弟果然躺在床上睡覺,因為家庭原因,沒有錢去念書,加上最近這片街區不知從哪來了一夥拐子,也不敢出去玩,待在家裡除了幫大姐林芸做家務,似乎也隻有睡覺了。
上前將滑落的被子捂嚴實了些,林末倒沒有倒床就睡,而是褪去衣服開始拍打著手臂,大腿,不時手臂扶著門邊,弓步做著拉伸。
城建工程並不輕鬆,彆說他,就是年富力強的當年大漢一直乾也吃不消,若不是他嘴甜會說話,加上表現得勤快肯乾,那管事的都不會收他這種沒長成的豆芽菜。
‘生於亂世,大丈夫生不食五鼎,死則五鼎烹,可笑的是,我死了彆說五鼎烹,怕是就連一口薄棺都混不上,大概率草席子一卷,直接扔亂葬崗。’
林末感受著酸脹的胸部,手臂,大腿,不由苦笑想道。
上輩子他隻是個四體不勤的大學生,哪乾過這等子苦活,若不是心性本就堅韌,根本堅持不下去。
可是他不去乾誰去乾?林父林母在外跟著一家商會乾,每個月固定將生活費交托給大姐林芸,不過估計他們也沒想到,物價上漲飛快,原本夠三姐弟一個月花銷的費用,現在隻夠堪堪大半月。
‘不過也不是沒轉機。’
林末摸了摸自己的左胸,略微鼓脹的胸肌上鑲嵌有一顆淡綠色的珠子,上麵原本布滿赤色裂紋,如今已經愈合得差不多,隻有幾處沒有填滿。
天賦珠,這是珠子的名字,和他一同重生到這方世界,經他檢驗,外人根本看不見它的蹤影,換言之,它獨屬於他。
功用也很簡單,當赤色裂紋愈合,其中便會誕生一種玄奇的天賦。
‘每過一天,裂紋少了一絲,真真是躺著就能變強,如若是個和平盛世,我還真不介意混吃等死,苟到天下無敵。’
林末心中想到。
隻可惜這第一階段天賦珠便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紋,需要一年時間修複,時間跨度太長,恰恰這世道時間就是生命,誰耽擱得起?
心中想著,估摸著時間差不多,林末起身將弟弟搖醒,拎著睡眼惺忪的林殊走到飯廳。
說是飯廳,也隻是在客廳與廚房中間用屏風隔了個小空間,擺了張小木桌。
桌子上擺著盤黃燦燦的油煎饅頭。
粗糧饅頭切成片,油煎一遍,脆脆的,很是得勁,就是有些費油。
“吃飯吧。”
廚房裡,林芸端著個小碗走出來,將碗放在林末麵前,將圍裙褪下,拂了拂散早在額間的發絲,笑著說道。
林末臉色複雜地看了看身前的小碗。
裡麵是一個水煮雞蛋,林芸已經細心地將殼給剝了去。
“小末,你多吃點,如果實在勞累,其實可以考慮休息幾天,畢竟都月末了。”林芸夾了片最大的饅頭在林末碗裡,隨後又夾了片其次的到林殊碗裡,眼裡滿是擔憂。
十幾歲的孩子,身子根本沒有長開,去搬磚不僅是遭罪,也是要命。
“沒事,我撐得住。”林末沒有矯情,三兩口便將饅頭片給吃了,雞蛋筷子一挑,蛋黃,蛋白分離,吃下蛋白,蛋黃則一分為二,不顧林芸嗔怪的眼神,將其放進她和林殊碗裡,“我明天準備去許氏藥館試試水,它那正在找學徒,如果應聘上,會好很多。”
“許氏藥館?”林芸眼睛一亮,顧不得說出怪罪的話,連忙道,“真是南城區那個許氏藥館?”
許氏藥館坐落在南城區,可以說是南城區最大的藥館,集渠道,銷售為一體,從進山采藥,下鄉收購,到大夫看病開方,售賣藥物,上下遊都給包了,自然掙錢得緊,分店甚至開到其他幾個城區,名頭大得很。
要真進了許氏藥館,就是個學徒,一家子吃喝都不用愁了,安全性更是有了不小的保障。
畢竟人生老病死最離不開的就是大夫,沒人敢言自己不受傷,無意外,一般而言世人對醫師都或多或少有幾分寬容。
“是的。”林末點點頭,繼續吞吃著饅頭。
這方世界有點類似前世的東漢末年,唯一不同的是世上真有類似的技擊之法,他曾親眼見過十人敵,百人敵之輩,甚至城牆腳下搬磚時,還聽人說過,有人甚至能拳開山石,腳裂大地,一口氣掀起江濤怒浪,說是陸地神仙也不為過。
後來才知道世上有武道,武道能通神。
而許氏藥館,則是他經過多番打探所知,最有可能接觸到武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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