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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3 [Bury the Light·葬光](1 / 2)

英國的《太陽報》是臭名昭著的red·tops[紅字超醒目標題黨]——為了方便理解,你可以將它看做uc瀏覽器終極黃金加強版。

三十一歲的威爾遜先生是一位獨立撰稿人,不過比起撰稿人這種稱呼,他更喜歡稱自己為[作家]或[文豪],要再浮誇一些,就是[時代的寵兒]或[以筆為槍的弄臣],此類稱呼換個戲服就能登上隔壁英格蘭皇家劇院的大舞台作報幕員。

他為太陽報寫文章,寫的東西不能說子虛烏有,至少也是空穴來風。

他將柯南·道爾當做偶像,把莎翁視為人生目標。

除了這些崇高的藝術追求之外,還有一個作者,是他念念不忘,時時刻刻記在心頭,掛在嘴邊的——

“——大衛·維克托。”

昏黃的燈光下,威爾遜撫摸著自己的一頭黑發,從發根處冒出點點猩紅。

他有一雙非常好看的眼睛,像是頑火輝石一樣的暗紅色眸子,瞳孔處透出金色的火焰光彩來。這雙眼睛花了六十萬歐,是人類世界的頂級醫美手術,才能鑄就如此漂亮的人工眼眸。

“大衛·維克托...”威爾遜挑弄著鋼筆,像個狂熱的追星族,在工作台前呢喃著,“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寫?”

多年之前,威爾遜先生與大衛有一麵之緣。自此一眼定情,他再也無法忘記這個妖嬈風騷的作家。

此時此刻,威爾遜遇上了難題。

他是《太陽報》的當家花旦,報社的老板接來新活,要他在兩張報紙主版刊登新的故事,講的是聖詹姆士公園殺人案。

死者有兩百多個,全是血族。

要把這段故事寫成一部短篇小說——

——不能寫的太詳細,因為這是紀實故事。

——不能寫的太明白,因為要寫給孩子們看。

——不能寫瑪麗主母的壞話,反而要歌頌瑪麗主母的睿智,要將她爽約之後的瀟灑,保全性命的幸運都寫明白。

有一點特彆重要。

那就是寫清楚真凶,是一個四十六歲垂垂老矣的詹姆士公園前任鴿子飼養員。

要怎麼辦呢?

該怎麼辦呢?

威爾遜思索著,做過豐唇手術之後,他的臉就像是一塊大理雕。

“大衛·維克托,你會怎麼做呢?”

“你是個寫實派作家,若是你來寫這個故事,恐怕會親自找到元凶,好好詢問一番,從他的顱腦中取出故事,再將這凶手送下地獄吧?”

鋼筆從尾指轉到拇指,緊緊夾住。

“我可不一樣,我靠文字討生活,榮華富貴要我寫什麼,我就寫什麼——哪怕是莫須有的事,哪怕是fakenes假新聞),隻要它好賣,隻要它好看,就到了我使出看家本領的時候。”

直挺的鼻梁裡有兩塊假體,這張人工塑造的臉像極了維克托老師。

“我想你,無時不刻都在想你,我愛你!勝過愛自己...”

“維克托...維克托...”

“把你的靈感交給我。”

“把你的所有元質都交給我...”

書頁上起了一個標題。

名字叫[burytight·葬光]——是講述古老神怪傳說的離奇故事。

它一點都不真實,非常魔幻。

要將墓園裡兩百多位死者的死因,都推脫到一個鴿子飼養員身上,實在是太難太難,威爾遜先生換了一種視角,換了一種寫法——將既定真凶的身份,變作神怪傳說中的開膛手傑克。

至於這個溫斯頓·斯賓塞為什麼會變成傑克?

為什麼傑克要殺這些大貴族,就得從長計議了。

“真該死...”

威爾遜罵罵咧咧的,眼神越來越冷,拿走桌邊的咖啡杯,對著血肉榨汁機接來一杯新鮮的熱飲。

咖啡因與人血的混合飲料也衝不散他心中的困頓。

每次他提筆之前,都會感覺靈魂有一種莫大的蒼涼,仿佛它已經被掏空,再也沒有任何新鮮的段子了。

乾這行的絕對不能靠靈感,像大衛·維克托也需要奔波於各地,與無數人交際溝通,現場取材。

很可惜的是,威爾遜沒有這個機會。

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萬兩千字,還需要親自跑去印刷社與報社反複校稿,嗎啡與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質進行創作的萬靈藥。

可是此時此刻,他必須保持清醒。

因為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

——關乎於瑪麗主母的清白,關乎於整個血族的未來。

他必要用指向性極強,目的性極強的語序,用狠厲的詞,用惡毒的句——把所有矛盾整理歸攏,扯去溫斯頓·斯賓塞身上。

然後由溫斯頓這位真凶的身世脈絡,引去其他地方,將這口黑鍋罩在某個倒黴教派頭上,或直接扣死在深淵鐵道的boss頭上。

這件事非常難,比微博小作文或知乎抖機靈要難多了。

故而威爾遜又想起了心心念念的仰慕之人——

“——如果是你,大衛·維克托。這件事一定難不倒你吧?”

他非常羨慕維克托老師的創作方式,像是印刷或雕刻一樣,寫出一個個鮮活的角色,不過是在路邊采花弄草,將這些人物與事件都完完整整呈現在讀者眼前。

可是他威爾遜呢?

他需要從零開始,從空無一物的虛假中拚儘全力去圓一個個謊言。

就像是今天老板送來的新題——

——他幾乎無法理解,這件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在倫敦!

在他媽的英女王的眼皮底下。

在唐寧街外不過一公裡的地方。

在曆代英王朝的英靈麵前。

有他媽兩百多個非人怪獸,被一個四十六歲,看起來像是糟老頭子的醜陋男人殺死了。

沒有任何一個人逃出來。

根據警官的描述,現場非常乾淨,連彈殼都看不見,隻有留在類人生物體內的金屬裂片,說明曾經有人在這裡開槍殺敵。

凶手留在現場的所有痕跡都被抹去。

原本腳印的位置被工兵鏟挖開,連鞋子的尺寸或身高都推算不出來。

緝毒犬嗅見濃烈的硝煙與驅趕野獸的尼古丁溶劑時嚇得夾住尾巴猛跑,警官拉都拉不住。

一場大雨過後,什麼都留不下。

威爾遜隻是個作家,他不是偵探。

要他從這些蛛絲馬跡中推導出真凶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把這場殺人案算到溫斯頓·斯賓塞頭上。

他隻能用神怪傳說結合偽科學來解釋,來向民眾和血族們道一個說法。

首先是仿照大衛·維克托的語序,寫下最關鍵的副標題。

它叫[基因突變:314.1c]——這種基因突變在歐洲人種中非常普遍,也是二零一四年《獨立報》中報道的,一百六十年前開膛手傑克的dna樣本核驗結果。

根據坊間傳聞,威爾遜了解到——溫斯頓·斯賓塞喜歡寡婦。

那麼講一個苦情故事吧?

就講這變態醜陋的殺人狂魔,與紅皇後的教母芭芭拉私下通奸。

這位殺人魔在倫敦的聖詹姆士公園蟄伏多年,私底下乾著殺人越貨的勾當,為唐寧街的政要除去競爭對手。

他先後犯下無數血案,手上沾過的人血,能將整條泰晤士河染紅。

因為他獵奇又變態的惡趣味,遇見漂亮的女人,就要將她們變成寡婦。

而這一次,芭芭拉教母不過是拒絕了謀害丈夫的請求,傑克就要葬禮上所有賓客跟著一起陪葬。

“嗯——大綱做完了。”威爾遜表情變得冰冷,又給文章的主乾脈絡適當的潤色,加上一些細節。

“芭芭拉是一個蕩婦,她貪戀萊昂教父的錢財地位,也貪戀開膛手傑克強壯健康的肉身。我知道,女人就愛看這個,她們喜歡彬彬有禮的強者作丈夫,又喜歡放蕩不羈能力超然的野狼作情夫。”

“傑克多次與芭芭拉謀劃殺害萊昂教父的事,芭芭拉嘴上答應,暗地裡卻使著小手段,多次幫助教父躲開刺殺。她既忠貞又多情,是個新時代女性。啊哈!~”

“在她迷茫困頓時,遇上了來自東方的王成桂醫生,並且在芭芭拉的心理治療課上,兩人乾柴烈火欲拒還迎,當晚就搞在一起。”

“他們去了caferoya酒店,在樓頂最高點醉酒狂歡,芭芭拉心中有莫名的悔恨,因為相隔數百米能直接看見丈夫的工作場所,這種火辣又刺激的身心體驗,能把讀者的心都緊緊抓住,扼住他們的咽喉——維克托!你就是這麼做的!對嗎?扼住他們的咽喉,卻不殺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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