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哥哥犯了罪,正在家中吃飯。衙役從他家裡將人吃飯的人都抓了回去,送進衙門。
哥哥自然是主犯,是要重審的。
而因與他正在吃飯而一起被抓來的人,其實與案件本身無關。
但又不是簡單地放了,也不是不審,而是立為屬案,通通過一遍審。
審這些人的目的一是確定他們與本案無關,二是為了了解主犯的社會關係。
看看這些人裡會不會牽扯進彆的案子,或是將二案並為一案,或是發現陳年舊案一並給審了。
最主要的是,有時案件的真實情況即不是犯人說的那樣,也不是苦主說的那般,恰恰就是這些從屬旁觀之人更清楚一些。
有時甚至可以從這些屬犯的嘴裡套出一些主犯所隱瞞的案情出來。
大多數的時候屬案就是走個過場,由刑部出一名主事帶著一員書吏就給審完了。
隻是夏彷的案子是禦案,夏冰雖然是屬犯,但讓一個主事來審還是不夠資格,至少得是提刑來審才可以。
但這裡卻是用不著有禦史進行監督的。
司馬義輕笑了一聲說道:“卻沒想到六爺您對我刑部的章程還真是了解呀。”
“聽穀從秋說過一次,就記下了。”
司馬義笑道:“屬犯的確不用禦史在場,那……那我們現在就開始吧?”
“司馬侍郎您是主審,本王隻是旁聽,沒資格要求您何時開審。您請隨意!”
司馬義笑了一聲,將眼神轉向了三皇子劉永鑰。
劉永鑰輕點了一下頭之後,司馬義這才又挺了挺胸膛,輕輕地拍了一下驚堂木叫道:“來人呀,帶人犯!”
司馬義叫完以後,早準備好了的衙役便走出了大堂。
他在堂外向著幾人人視野盲區揮了揮手,不一會兒,夏冰便被幾名衙役押著就走進了大堂裡。
那夏冰的脖子上還帶著枷,腳上依舊鎖著鐐,鼻子裡不停地粗呼著氣。
夏冰雖然是個年輕人,但他畢竟是個書生。
這木枷子帶上那麼一兩個小時,自然是得喘。
也好在這枷具不是那種重枷,不至於把夏冰的脊椎骨給壓壞了。
隻是雙手得不停地托著木枷,要不然真的會壓壞身上的什麼零件的。
夏冰從堂外被人帶著走進來時,一眼就看到了在邊上坐著的劉永銘。
他顯得有些吃驚,那雙眼睛就沒離開過劉永銘。
劉永銘卻是笑出了聲來,他說:“我說馬司侍郎,夏冰這是滅了人家滿門了,還是殺了至親親人了?”
司馬義自然是知道劉永銘指的是什麼。
他笑著說:“六爺,您這可就罵錯了人了。您看那枷上的封條,那可是兵馬司的封條,不是我刑部的!兵馬司押解人犯進刑部自是要上枷的!您若是有意見,還請去找丁車騎去!”
“我早晚得找他算賬!不過屬犯進了刑部,帶枷受審這又是什麼規矩呀?”
“自是沒有這個規矩。”
司馬義笑道:“來人呀,撤下枷具,解開腳鐐,帶上手鐐!六爺,帶上手鐐您可沒意見吧?”
“自是沒有。”
帶枷具、腳鐐是怕人犯在運輸的路途中跑了。
等到了指定地方交接以後,自然是要除去的。
但為了威懾人犯以及防止人犯有所動作,在堂審時是一定要帶上手鐐的。
所以劉永銘並不反對。
司馬義下了令之後,左右衙役及兵馬司的衙役便將那枷鎖給打開了。
夏冰一下子就輕鬆了許多來。
劉永銘又笑問道:“司馬侍郎,這事不對吧?”
“什麼不對?”
“枷上的封條是兵馬司的,那就說明兵馬司那裡還沒有把人交接給你刑部,你們刑部照規矩,是不能審的呀!”
司馬義看了看案麵上的卷宗,又看了一眼邊上的三皇子,心中也是十分無奈。
他甚至是怒瞪了一眼邊上的官吏與押人的衙役。
他好似在說:“平日裡讓你們照著規矩一步步來,彆貪圖審事,你們看,讓人抓著把柄了吧?”
坐在一邊的書令史自然是知道發生了什麼。
他連忙說道:“二卿,下官有一事要講。”
“說來!”司馬義有些不耐煩。
“這人犯雖是刑部下的令捕來的,但也是依的中書、內閣及聖上內旨,雖說還得經兵馬司之手去拘捕,卻是與府衙無乾係。因是屬犯,兵馬司、府衙皆不得審,而兵馬司那邊的卷宗現今已在您的案上了,已經算是交接完畢,隻是枷沒去掉而已。”
這名書令史的意思是,程序上還是正義的,並沒有相關違規。
司馬義卻好似從中看出了什麼來。
他對書令史問道:“提牢司那裡驗過正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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