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口號就是:能躺著絕不坐著,能坐著絕不站著。
不要被資本主義剝削。
流浪族就不一樣了。
他們是徹底的放棄了一切。
一個人,一輛自行車,或者是步行。
走到哪兒算哪兒。
不打工,不求人,不和任何人聯係。
有錢就買點兒吃的,沒錢周圍有什麼就吃什麼。
在海邊就釣魚,在農村就吃水果。
有時候碰到好心人接濟一下,還能改善改善生活。
你說他是乞丐吧,不是。
他們大部分都是有完全生活能力的。
而且他們不會特意的去乞討。
第二個可能,這家夥是進去了。
進了監獄,手機號,銀行卡自然是沒有用了。
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最後一種可能。
人已經死了。
隻要家屬不去當地派出所登記銷戶,個人信息還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這種情況有很多。
不少在外頭打工的人,長年累月的不跟家裡人聯係。
就算是真的死在了,外頭,也沒人知道。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這個家夥現在你很難找到他。
黃正明,現在在羊城的一家服裝廠打工。
他年紀比較小,按照身份證上的消息來看,2000年10月出生。
也就是說,案發的時候,他才16歲,還是個孩子呢。
山水小區工地,也是他的第一份工作。
他是文傑帶到林川的,跟文傑是遠房表兄弟的關係。
所以說,基本上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但是也就是因為有這麼個親戚關係在,所以他很有可能,知道一些有關文傑死亡的內幕。
嫌疑最大的是一個叫汪少傑的人。
這家夥的個人信息顯示,他是2016年9月25號離開的林川。
張誌豪是死亡時間是2016年9月15,文傑的死亡時間是2016年9月21.
也就是說,汪少傑是正好在這倆人死亡之後,就離開了林川市。
這是不是太巧合了?
汪少傑的信息顯示,最近兩年,他一直生活在老家。
也就是林川市皇川縣白魚村。
雖然已經搞清楚了三個人的信息,楚南還是得裝作不知道。
“你們給省廳發了協查通告沒有?”楚南開口問道。
“沒有。”孫靜雅搖搖頭,“這幾個人,不是嫌疑人,而且也不能確定跟案子有聯係,咱們沒有權利貿然給省廳發協查通告。”
“什麼叫沒有權利?規定了我們必須要確定嫌疑人了,才能請求上級單位的幫助麼?
我們要是確定了凶手,還要他們幫助乾什麼?
辦什麼事兒不要畏手畏腳的,不要怕麻煩,更不要怕得罪上級單位,要不然,咱們什麼事兒都辦不了!
把這三個人的信息整理一下,給省廳發一份協查通告,讓他們儘快把這三個人現在的基本信息給我們傳過來。
把傳真先寫好,到時候我簽字,張組簽字,再讓白局簽字。
有什麼責任,我承擔。”
楚南的話,讓幾個人都有些臉紅。
等到楚南說完,孫靜雅趕緊點點頭,“好,我馬上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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