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俊,男,1969年出生,林川市南區萬平口人,b級通緝犯。
1985年,因調戲同村婦女,被判流氓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1991年,因盜竊,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1994年,因調戲婦女,被判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1999年,因盜竊罪,故意傷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06年,涉嫌搶劫罪,強奸罪,故意傷人罪,潛逃至今,應南江省公安廳請求,公安部發布b級通緝令。】
“a級”主要適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
對重大在逃人員實行“a、b級通緝令”是從2000年2月份才開始實行的,同時開始實行對抓獲被通緝人或提供有關關鍵線索的有功者重獎的機製,通常是“a級”不少於5萬元,上不封頂,“b級”不少於1萬元。
簡單來說,就是b級通緝犯的罪行不一定要比a級通緝犯的輕,主要是看案子當時對社會的影響力,以及案件的惡劣程度。
打個簡單的比方,你要是在大街上,活活的打死一個老人,然後跑掉了,這個事情剛好被人拍了視頻上傳到網上。
那你這個影響可是比滅門還要大,滅門隻不過是殺的人多,隻要不過分宣傳,那對社會的影響不大。
耿秀蘭有些擔心的說道:“南南,咱們走吧,我沒啥事兒,咱們沒必要跟他們一般見識。”
“媽,沒事兒。”楚南安慰著。
“南南,她兒子真是紀檢部門的麼?”張玉梅也有些擔心。
老話說的好,民不與官鬥。
你彆看張玉梅每天咋咋呼呼,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遇到這種事兒,她還是很擔心的。
“哼,不是挺牛的麼?咋的?怕了?老姐姐,我跟你說,給咱大侄子說一聲,這種有芝麻綠豆大點兒權利,就想仗勢欺人的東西,一定要多注意注意。
這搞不好啊,就是公安機關的蛀蟲,就有可能會犯大錯!”之前那個老頭兒陰陽怪氣的說道。
老太太神色複雜的看著楚南,勉強的笑笑說道:“算了吧,這年頭乾啥都不容易,這小夥子辦事兒也算是周到,他也沒說啥難聽的,得饒人處且饒人麼。”
老頭兒衝著老太太豎起大拇指,“還得是老姐姐,這心胸,宰相肚裡能撐船,這個時候了還替彆人著想。”
說完之後,他一臉得意的看著楚南,“小年輕,學著點兒,什麼叫格局。你還年輕,低調點兒,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彆有點兒權利就以為自己多了不起。”
就在這時候,一個看著四五十歲,長得黑黑壯壯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
他徑直走到老太太身邊,臉色陰沉的問道:“媽,咋回事兒?誰欺負你了?”
“你咋來了?”老太太一臉吃驚的看著中年男人。
“濤子給我打電話,說你在這兒被人欺負了。誰乾的?我特麼弄死他。”中年男人殺氣騰騰的說道。
“沒有沒有,沒有人欺負我,都是誤會,走,俊子,咱們走。”老太太拉著葛俊的胳膊,就準備離開。
“葛俊!”楚南喊了一聲。
這真的是燈下黑啊,通緝了這麼些年,沒成想葛俊竟然就在林川呢。
葛俊有些吃驚的看向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