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會審_大明國師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437章 會審(2 / 2)

“鄭尚書,李至剛現在還不是罪官。”

虞謙輕咳了一聲:“可有訴師?如此爭執不成體統。”

訴師這種職業,跟現代的辯護律師肯定是不同的,事實上在明代以前壓根沒有這個職業,以前狀紙隻要找識字的讀書人幫忙代寫即可,但到了明代,由於狀紙的重要性提高了,而且法律越來越複雜,就出現了專門給人寫狀紙的訟師此後訟師逐漸發展,演變成熟悉《大明律》等一整套法律體係的專業人士,幫不懂法律的人打官司,也就是周星馳電影《審死官》裡的那種。

但是由於訟師是謀生的手段,為了賺錢肯定要多接案子並儘量勝訴,再加上官府也沒有相關的職業資格等級考試,訟師隊伍整體的素質參差不齊,很多訟師喜歡誇張,而《大明律》又規定:教唆訴訟者、給訟詞添油加醋、增加罪情者,與犯人連坐.所以官員們其實是厭惡訟師的,而如今李至剛的案子作為最高等級的三司會審,也沒有哪個訟師敢替李至剛寫狀紙。

薑星火在條桌後淡淡說道:“陛下允我旁聽,亦是明確說了,李至剛沒有訟師若是有法令不懂的地方,可以問我,我亦可根據錦衣衛掌握和提供的證據做補充。”

此言一出,另一側坐著的刑部侍郎馬京、李慶等人,頓時為之側目。

這便是雖無訟師之名,卻有訟師之實的意思了。

但今日的三司會審涉及到刑部要給自己部門的利益,以及相關群體的利益做爭取,因此雖然有皇帝的壓力,三法司內部也確實統一了意見,但刑部還是要在過程中,拿李至剛的事情來卡一卡薑星火的。

這並不違背皇帝的意思,因為皇帝也不想讓李至剛隨隨便便地輕鬆過關。

“李至剛,伱是正二品大員,國朝律令明確規定四品以上官員的家屬、仆人不得經商,你如何無罪?”

李至剛道:“家妻年幼時,嶽父便已經商,及至家妻洪武元年與我成婚,彼時我方十二歲,尚在讀書,無力養家,全賴嶽父接濟度日,若是不做生意,難不成一家要餓死嗎?況且我嶽父從商多年遵紀守法,未曾有半點稅款隱瞞,平日裡亦是修橋鋪路,在街坊中有口皆碑,如何成了卷宗中所說那般奸商?”

此言一出,堂中眾人皆是一怔,眼神中露出詫異之色。

他們沒想到李至剛竟然能說出這番話來,看起來好像沒什麼重點,但若是細細想來,卻不難發現,李至剛一直在強調,嶽父經商是他入仕之前很久的事情,而且洪武元年他們成親的時候是沒有《大明律》的,不能拿現在的法去管過去的事情,這是司法裁決時的一個通識。

“避重就輕!”

鄭賜冷哼一聲,他得了皇帝的意思,今日不是要把李至剛怎麼樣,但一定得好好惡心一下李至剛不過跟兩位副手不同,鄭賜不打算反駁薑星火,因為他不想得罪對方。

“洪武二十一年總有《大明律》的第一版了吧?若是此前的事情還可以不算,那你中了明經,點了翰林,又侍奉在懿文太子身邊,如何不懂家屬不得經商的道理?”

李至剛看了一眼鄭賜,隨即搖頭道:“此言謬矣。”

“如何謬矣?不妨說來。”鄭賜收斂了一些笑容,語氣淡漠地說道。

但李至剛卻始終不說話。

薑星火輕輕地咳嗽了一聲:“李至剛有些難言之隱。”

這便是之前他跟李至剛私下說的那兩句話了。

“三法司會審,有什麼難言之隱,該講的也得講。”陳瑛幫腔道。

薑星火緩緩開口道:“其實有一件事情沒說,洪武二十一年的時候,李至剛便因無子而休妻了。”

此言一出,大堂內頓時鴉雀無聲。

古代不比現代,離婚不是到民政局領離婚證就完了,而是有三種離婚模式,休妻、義絕、和離。

通常的一紙休書的休妻條件是“七出”,也就是按照《禮記》的規矩,分彆為“不順、無子、淫、妒、有惡疾、口多言、盜竊”;義絕就是官府強製離婚,隻有出現毆打妻子父母、買妻賣妻、重婚等特殊情況才會發生,官府會強製更改戶籍;和離則是由於雙方夫妻感情破裂,自願離婚,而和離不是夫妻之中一個人的單方麵想法,必須雙方都有離婚想法,而且要雙方父母同意,才能離婚,而且要官府允許後才能更改戶籍。

所以,發現薑星火怎麼卡《大明律》的bug了嗎?

在大明法律的現行標準裡,是沒有《離婚證》這個東西的,雙方結束婚姻的實際標誌,是更改戶籍。

而在離婚的三種模式裡,第二種“義絕”是官府強製執行的,官府登記在冊;第三種“和離”是雙方自願同時去官府登記改戶籍。

但問題是,第一種休妻,則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傳統道德要求,也就是《禮記》的“七出”進行的,休妻在理論上確實需要給官府報備,但這種報備的前提是需要更改戶籍。

可問題是,休妻的婚姻關係中止,在休書出現的那一瞬間就已經完成了。

那我可以不可以在確實符合“七出”條件下把妻子休了,而我倆不改戶籍?

可以。

我倆不改戶籍,還是住在一起,算不算沒離婚?

不算。

——因為休妻的觸發標準是符合“七出”條件之一的休書的產生。

大明沒有《離婚證》,所以無論是“義絕”還是“和離”,都是改了戶籍才算離婚成功,而且這兩個都必須到官府登記,但“休妻”理論上不用,隻要有休書,就算離婚了,改戶籍是另外一回事。

薑星火從身旁的小冊子裡抽出一張泛黃的紙,正是李至剛的休書。

“錦衣衛提供的證物。”

嗯,錦衣衛做舊的證物,保證跟十多年前的一模一樣,字跡都是李至剛同款如假包換的。

刑部左侍郎馬京這時候也不好說話了,因為如果是李至剛自己提供的,那麼他可以質疑,但這東西是錦衣衛提供的,他就不好質疑了。

刑部右侍郎李慶這時候蹙眉問道:“如何這般巧合?”

“家醜不可外揚。”

“那既然已經休妻十幾年,為何又住在一起?”

“房東租客關係。”

“房東租客還給做飯洗衣,端茶倒水嗎?”

“額外給加錢了。”

李慶的臉色變得陰晴不定:“你這是在糊弄三法司嗎?把大明律令至於何地?”

李至剛歎息了一聲:“在下不敢,在下隻是想提醒大人,律令有人情之處,在下也有,畢竟朝夕相處,即便無子休妻,也是有些情分在裡麵的,凡事留一線,莫做絕。”

李至剛的語氣中透漏著森森的寒意,而且李至剛還在暗中瞥了李慶一眼。

他這是在警告李慶,倘若你逼急了我,我寧願魚死網破,也有手段拉你陪葬!

李慶跟李至剛有些過節,但還沒到不顧一切的地步,而且李慶知道,皇帝想保李至剛過關,他還真沒辦法,隻是這時候作為專業的司法官員,被人卡了bug,實在是有點氣結。

“你!”李慶瞪大眼睛,氣憤地望著李至剛。

李慶怒極反笑“李至剛!你是在戲耍三法司嗎?本官告訴你,這件案子牽扯甚廣,你休想蒙混過關!”

李至剛亦是朗聲道:“在下從未想過蒙混過關在下的命早已不屬於本官自己,而是屬於陛下和整個朝廷,隻要在下一天還是陛下的官員,大明的子民,便不允許任何人欺淩律法,有罪便是有罪,無罪便是無罪!”

他這番話擲地有聲!

在座的不少三法司旁聽或記錄的官員們都被震撼住了,因為他們都是清楚李至剛的底細,這廝在任上還是有能量的,如今看著李至剛的樣子,似乎真的被逼急了準備拚命,這可咋辦?

陳瑛沉默了良久後,忽然問道:“你是說,這一切都是誤會?”

李至剛點了點頭,道:“我不屑去撒謊騙你們,我是被冤枉的,是有人陷害我,這就是栽贓陷害!”

鄭賜盯著李至剛看了半響,然後緩緩地說道“你的供詞和證據是真是假,本官會親自核查,來人,帶李至剛下去,稍後再審。”

三法司會審剛剛開始,便遇到了重大的變故。

既然李至剛和妻子已經解除了婚約,那麼李至剛嶽父彆管生意有沒有問題,是否涉及到李至剛利用職權貪贓枉法的事情,最起碼從“四品及以上官員親屬不得經商”這件事情上來看,李至剛是沒問題的。

而這個基礎命題被推翻後,關鍵就來到了李至剛是否用職權跟其前嶽父有金錢往來,其前嶽父是否打著李至剛的招牌與其他官員有往來。

而想要靠著這個給李至剛定罪,或者說讓他吃點掛落,無疑是非常困難的,最起碼鄭賜完全沒信心。

“你不是一直說李至剛是有罪嗎?怎麼?不打算把他繩之以法?”

陳瑛在西花廳裡喝著茶,陰陽怪氣道。

“這……”鄭賜啞口無言。

他之前確實是說過類似的話,可現在情況特殊,他不敢承認。

而如今眼看案件變得越來越棘手,而他的法律專業知識和能力明顯不足,這時候已經不適合繼續了,而且鄭賜油滑的很,他根本那就不想承擔壓力和責任。

可人已經得罪了,雖然不怕繼續得罪,但鄭賜眼見著劣勢局可能翻不了,到時候怕是得在李至剛麵前丟臉,他又該怎麼辦呢?

於是,鄭賜給同樣在西花廳的馬京打了個眼色,馬京和李慶瞬間會意。

鄭賜喝了一口茶,忽然麵色大變,緊接著捂著肚子“哎呀”一聲,佝僂著腰往外走去。

“本官忽然腹痛如絞,若是半炷香沒回來,便讓馬侍郎暫代本官參與會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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