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應該沒有人看,小小的做個防盜試一試。
314發,324改成正文。
北美洲地區絕大部分的國家,不管是楓葉國、白頭鷹國、還是墨西哥,公民都可以申請合法持有槍支。
其主要的根本原因,並不像瑞士這樣的小國,原因是沒必要常備大規模的軍隊,可又需要一定的國防力量,於是國家主張全民皆兵的政策。
公民都需要進行服兵役,服完兵役還可以帶槍回家,相當於擁有了持槍證,一旦戰爭個個都是優秀的士兵。
北美洲地區公民可以持槍,存在的原因要複雜的多。
比如特有的土地私有製,公民都可以擁有大片,自己擁有絕對的掌控權,國家都無法做任何乾涉的私人土地。
以白頭鷹目前最大的“地主”——約翰·c·馬龍為例,他一個人就擁有超過9000平方公裡的土地。
擁有這麼大的土地是什麼概念?
這麼說吧,國內最有名的北上廣中,被譽為時尚之都的上海,整個總麵積也隻有區區6340平方公裡。
這麼一對比,啥都清楚了。
這也是網絡上的段子,征服白頭鷹國不需要任何長槍大炮,直接花錢全部買下來就行了的由來。
當然,這也就是段子而已,笑一笑就行了。
真要去花錢買的話,就算你真的有那麼多的錢,可你還得看彆人願不願意賣,彆人不願意賣你也沒招啊。
除了這種富豪們玩的私有領地,北美還流星一種悠久到建國之前的“牛仔文化”。
不管是白頭鷹還是墨西哥,都有大量遠離城市在野外購買土地生活的牛仔,他們擁有的土地不如那群富豪,但站著人多同樣不可小覷。
這兩種特有的因素,造就了很多地方麵積廣袤,卻因為是私人土地而人煙稀少。
人煙稀少私人領地裡,不止會出現大量的野獸的現象,資本社會無法杜絕的黑幫成員、本身外來人和原住民之間的矛盾、南北戰爭的遺留問題等等,都會威脅這些合法公民的人生安全。
如果你要說,不是還有警察嗎?
答案就是在這些地方真的出現危險,警察其實並沒什麼用。
以約翰·c·馬龍擁有的私人土地麵積,裡麵肯定不會有警察局,警察不可能成為任何人的私人服務機構。
那也就是說一片麵積達到,90公裡x100公裡的超大區域內,不會有任何的國家執法機構存在。
約翰·c·馬龍一旦遇到危險,警察要想通過路途不變的野外公路趕到幫助,起碼需要兩三個小時。
這麼長時間,黃花菜都涼了!
那怎麼辦?
自然是隻能自己來保護自己,要求國家給予公民可以購買槍支的權利,遇到危險時可以自衛。
除了這種主觀的因素之外,還有譬如推崇國家政策民主自由、公民擁有沒有底線的自衛權限,聯邦製度下超過大半的州政府都已經實施“不退讓”法律,防衛過當這四個人幾乎不存在於這些國家。
不退讓法:據這項法律,民眾在與他人發生對抗時,無需選擇任何退讓,可在認為生命安全遭受威脅時,使用致命武力主動發起攻擊。
退一步海闊天空?
不存在的!
說的俗氣一點,就一句話——
老子又不是你爹,憑什麼要讓著你?第一槍先來個警告已經是仁至義儘。
在這些特有的種種情況下,北美洲的很多公民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都允許私人擁有合法槍支。
在“不退讓法”的支持下,公民對於私闖民宅或者私人土地的人,更是可以無條件使用武器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