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萬的價格,夠在國家電視台非黃金時段做一年的廣告了,而且還是每天播出幾遍的價格,兌換成時間的話,隨隨便便兩三個小時沒有問題。
對於這個價格,胡銘晨當然是不同意的,他雖然很想借助國家電視台的傳播性來達到擴大新產品影響力的目的,可是並不代表他就願意當這個冤大頭。
況且,胡銘晨要求的直播時間也不是什麼黃金時間啊。
因為胡銘晨現階段更看重海外市場,所以考慮到時差的因素,那麼在國內直播的非黃金時段,恰好在歐美就是比較好的時間段。
當然了,郎國強報的這個價格,他也心裡有數,胡銘晨他們不會照單全收。\0
因此經過幾輪商談,價格被砍到了六千萬。
在這一點上,郎國強也有他的說法,因為胡銘晨他們選擇的頻道是電視台的重點頻道,並且還要求外語頻道同步播出,那麼價格上自然就要高。況且,需要電視台派出直播團隊和相關技術人員,這筆費用,自然而然也要算在鵬博電子的頭上。
六千萬的價格,在陳學勝看來還是高,但是胡銘晨已經表示接受,他也沒有彆的選擇,何況這筆錢本身就是胡銘晨額外自出,又不從鵬博電子的賬麵上出一分錢。真實情況是鵬博電子也出不起這個錢。)
談妥了價格之後,其他的細節就是相對容易的了。隻不過胡銘晨表示,六千萬的價格,胡銘晨他們隻願意先支付一半,另一半要等到播出之後在支付。並且,如果是直播團隊造成的直播失誤,那麼雙橋公司和電視台方麵要反過來賠償六千萬的經濟損失。
有些話就要說在前頭,並且協議裡麵也要注明,免得那些自以為背靠大山的大爺拿了錢不認真辦事,不聽招呼。
根據雙橋公司與電視台那邊的代理協議,他們可以從這筆費用裡麵獲得百分之十五的利益分成,換言之,這筆合作成功,郎國強就可以進賬九百萬。
與此同時,胡銘晨還有一個細微的要求,那就是所有參與新品發布會直播的工作人要簽訂保密協議,他們不能在發布會播出之前泄露有關發布會的任何內容。
為了這個保密協議,胡銘晨甚至將電視台提前預告的條件都給刪除了。
胡銘晨他們與郎國強這邊談妥之後並不算完,協議的內容還需要電視台那邊審定和同意才行。畢竟執行單位是電視台,而不是雙橋公司。
說直白一點,雙橋公司賺取的就是一個介紹費。
與雙橋公司談妥了之後,胡銘晨他們就飛回鵬城,雙橋公司與電視台那邊怎麼溝通,那就是郎國強的事情,胡銘晨和陳學勝並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在京城這邊浪費。
隻不過胡銘晨他們離開之前,出具了一份委托書給吳懷思,後續的事務交給吳懷思處理,就連協議也可以由吳懷思代替鵬博電子來簽署。
而吳懷思在處理好了與電視台這邊的業務之後,他也要趕到鵬城來協助幫忙。吳懷思雖然在鵬博電子沒有職務,可是他是上遊公司興盛發展的總助,一樣的有責任和義務支持鵬博電子的發展。
胡銘晨和陳學勝要急忙從京城趕回來,還因為一件事情,就是那個從公司裡麵盜取資料的人被找到了。
說起來,這人被找到,還是靠鄧小勇他們。
在公司裝了一套監視係統之後,鄧小勇他們又在胡銘晨的授意下,暗地裡加裝了另一套係統,而重點就是監視包括何鑫在內的三個研發部重要管理人員的辦公室。
也幸虧胡銘晨有這樣的臨時起意和周密部署,否則還真的是麻煩。
因為公司明麵上安裝的那套監視係統已經被入侵和破壞掉了。
胡銘晨和陳學勝一回到公司,就急忙將何鑫和鄧小勇他們召集起來開會。
“到底是誰?我很想知道,是誰那麼迫不及待的要吃裡扒外。”胡銘晨沉著臉看著何鑫他們問道。
“是我們研發部的軟件工程師餘非凡。”何鑫半低著頭回答道。
雖然一直覺得這個人應該是內鬼,可是實際證實了之後,何鑫還是很不好意思,他還是覺得自責。一方麵餘非凡是他的下屬,另一方麵也說明他的警惕性還不夠高。
何鑫回答了之後,鄧小勇就拿過一台筆記本電台,在裡麵打開播放器播放了一段還算比較清晰的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