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了?”
史密斯的臉色一下子沉重起來,然後從旁邊的桌子上摸起來一根雪茄。
一次兩次的還好說,雖然能夠讓fb集團傷筋動骨,但還遠沒有到了能夠讓fb集團動搖根基的地步。
但接連五次……
這五次並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背後操縱這起事件的人!
什麼人,能夠在整個世界範圍內,擁有如此驚人的能量?
“不,不對,不一定是人……”
史密斯點燃手中的雪茄,抽了一口煙,然後抬頭看了一眼房頂,“一個人,是斷然不可能擁有這麼大能量的。”
“很有可能是一個組織……乃至於……官方!”
他們之前,可是聯手對華夏官方進行了施壓。
如今人家騰出手來,給他們來兩下狠的,似乎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而一旦是真的如此……
哪怕他們是國際性的互聯網公司,在那樣的龐然大物麵前,依舊是顯得相當的渺小。
聽到史密斯的喃喃自語,幾個下屬低頭沉默,眼觀鼻,鼻觀心,壓根連大喘氣都不敢發出來。
開玩笑,這是什麼話題?
是他們這種級彆的人能夠討論的?
這時,又有一個年輕人從外麵走了進來,手中拿著一份文件。
“怎麼回事?”
史密斯臉色難看,沉聲詢問。
“總裁,”
年輕人行禮問好,“我們公司之前跟bc公司的版權糾紛今天宣判了,我們敗訴了。”
“法務部究竟是乾什麼吃的?”
史密斯橫眉怒目,“這一次的版權糾紛,分明就是bc集團的碰瓷!”
彆說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他們占據著優勢了。
他們一年花在法務上麵的資金,就有一個億以上。
哪怕是沒有理的,都能夠說成是有理的。
新來的那個年輕人苦笑一聲:“最高法院的人說,我們的廣告,跟bc集團的廣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艸!
史密斯隻覺得自己的喉嚨裡,好像是有一口老血要噴出來一樣。
這個世界上,廣告相似的多了去了,總不能相似就能夠被定性為抄襲吧?
彆說是廣告了,就算是產品相似的地方那都是有不少。
更何況,抄襲有那麼容易認定?
當年華夏喬丹,怎麼把飛人喬丹給搞得沒脾氣的?
就憑一個相似,直接就給宣判了?
你們的偏袒還能夠再明目張膽一點嗎?
幸虧現在史密斯不在米國,要不然的話,聽到這個消息,直接是就能夠提著家裡的雷明頓去跟負責這起案件的大法官講講道理。
怎麼著?
覺得他老了,提不動刀了?
什麼人都敢來他的頭上蹦噠兩下?
他還沒有死呢,這些人就敢這樣。
這要是有一天,他真的走了,恐怕是這群人在他墳頭上麵蹦迪的事情都能夠做的出來。
史密斯突然是覺得胸口好痛,痛的喘不過氣來的那種。
不過雖然是如此,但史密斯心中卻也是有了一定的判斷。
如果說之前那幾件事情,他還在懷疑是華夏官方在背後發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