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的抵達小鎮,但比起她離開之前不同,這次她身邊帶著的不是三隻小狼,而是十一隻的狼群。
她先去了旅館,此時依舊是淡季,就二個旅客麵對麵地坐著喝酒。見到她帶著狼走進來時,都驚呆了,以為自己喝多了,看花了眼。
旅館老板也愣住了:“萊絲麗,哪裡來的那麼多狼?”
那可是狼,目光深邃、一臉凶殘,和傻缺的羅馬和二哈形成鮮明的對比。每每看到這兩隻,她都會聯想到,狼是如何變成狗的,可這也變化得太快了點。
“是小狼的族群,碰上了就跟著了。”
旅館老板看著蹲在不遠處的頭狼,臉上那道幾乎貫穿半張臉的長長疤,心有餘悸:“不該是它殺了牧羊約翰吧,就找到了破布條、幾塊骨頭還有一把刀。”
希寧撇了撇嘴:“這都過去了,現在它們是我的。”
狼吃了羊,約翰殺了母狼、還差點餓死小狼,頭狼報仇殺了約翰……冤冤相報何時了,她將這群狼會帶得遠遠的。
車上的物資價格賣不高,已經開春了,小鎮人口不多,冬季又是淡季。買了點必需品後,先回到木屋那裡。
整個小鎮的轟動了,出來看熱鬨。除了羅馬和二哈保持著一貫的缺心眼,對著大家搖尾巴,其他的狼、包括狼孩,那陰森森的目光,讓居民不敢靠近。
狼孩還對著試圖靠近居民的二哈用長嘴拱回去,狼孩是三隻狼崽中最大個頭的,從小就是,隻有它還保留著更多的狼性。近期跟著狼群捕獵,成長很快,已經成為了狼群的一份子。
而羅馬和二哈,兩隻前腿搭在車架上,回頭對著居民們張望。等走遠了,羅馬回過身,用側臉在她胳膊上親密地蹭著……呃,這丫頭就自己養著吧,沒救了。
沒想到木屋內住著好多貓,她到時,屋頂上至少躺著七八隻,正在曬太陽。窗成了它們的門,餓了去河邊捕魚,木屋擋風遮雨,是個好地方。
狼群一看到貓,就去追,嚇得貓四散奔逃。彆說過來求擼,再不逃,命都快沒了。
木屋裡住了一晚上後,第二天捕了好些魚,洗好串好,第三天一大清早她又要出發了。
不是不想住,而是身邊多了這些狼。喂飽它們,需要很多魚。不管它們,這裡沒有大型動物,它們一定會去鎮上找吃的,牛羊豬狗就遭殃了。如果不想原本對她感激的居民,轉而敵視她和狼群的話,還是離開這裡吧。
通往外麵的路,隻有經過小鎮。這次她沒有停留,直接離開了,而那些居民還以為她和以前一樣,過來逛逛,買賣東西的,直到她離開了鎮,這才喊著叫著“萊絲麗走了”,奔走相告。
幾天後,終於到了夏特郡的岩石城,看著比之前任何地方都要熱鬨的鎮,不對,可以稱為城市。大約有五千多人口,每天都熱熱鬨鬨的,見到後才知道為什麼叫岩石城。整個城市依山蜿蜒往上,房子大部分都是用岩石建成。
真搞不懂那個喜歡用劍亂劈的辛西婭公主,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去當個遊俠魔器師。
“特彆的萊絲麗!”突然有人驚呼。
希寧翻白眼,沒扭頭去看就知道是誰,冤家路窄,現在能稱呼她這個名字的也隻有剛想到辛西婭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