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可以掛電話了吧。
沒想到對方又拋出繡球:“那如果吃飯的同時,我說一些林楚楚的事情,王小姐有沒有興趣?”
“叫我王同誌!”希寧語氣冷淡:“還是沒興趣。”
“是不是怕我對你做什麼?”對方還真是不屈不撓,引誘不成,來激將法。
怕個鳥,就算來十幾個小流氓,身主能全部打趴下。
“怕!”希寧拿著手機,靠在椅背上:“所以,永彆!”
掛了手機。
過了一會兒,又打開了,還是這個律師:“嗨~,王同誌。”
聲音很好聽,富有魅力,現實生活中,其實聲音好聽的,往往長得很搓。說話好聽的男聲,說不定是一個滿臉青春痘的小子;能發出蘿莉音的,指不定是一個150斤的肥妹。
但一聲“王同誌”把希寧給逗樂了,她故意板著臉:“說!”就是繼續的意思。
“如果我隻想和你吃飯,不談林楚楚的事情,你願意賞臉嗎?我們就定在今天晚上吧,你的未婚夫,或者快成前未婚夫今天晚上和林楚楚吃飯看電影,如果你也想去看的話,我樂意奉陪。”
這律師的招數還真是多呀,又換了一種方法,讓她吃醋。
“吃飯的地方我來定。”希寧答應了,閒著也是閒著,憑什麼項劍英和林楚楚吃飯、看電影,還說不定是電影院還摟摟抱抱、打個啵。她就要在家,象深宅棄婦一般等著?
“可以,去哪裡?”對方並沒有表現出什麼情緒來,依舊文質彬彬,謙遜有禮。
最可怕的就是這樣有文化的流氓,詭計多端,一計不成立馬來一計。被拒絕了,依舊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一般,再打電話過來。
對付他的話,是去一個人均消費一千元以上的地方,宰他一頓?
希寧想了想,有了更好的主意,報出一個地址:“我在那裡等你,不見不散!”
“好,不見不散!”對方應了。
對了,對方叫什麼都不知道。
希寧設定了一下,把號碼的名字設定為“流氓律師”。
希寧提早了一刻鐘就到了,直接找了個位置坐下,點了一瓶可樂,坐著等。
大約過了七八分鐘,一輛大奔開了過來,停在了路邊。
希寧麵對著馬路坐著,如果是他的話,又說什麼仰慕酒會上她的風采,那麼就應該認得出她。
當大奔的主人從駕駛座上下車,希寧認為應該不是。這個家夥有點太帥了,可以當男主。
可他關上車門,對著她一路徑直走來時,希寧翻白眼了。
帥哥一身西裝革履,成衣價格在一萬元左右,不算太貴。大奔價格在75萬,水果手機……總體分析下來,屬於有點事業的中產階級。
“是你?”希寧冷眼看著對方,她身上還是迷彩服加球鞋,頭發也在執行任務完後,剪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