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後。
達弗林還是死了,死在一次與異種壟斷者的戰爭之中。
他並不後悔,因為他戰鬥過,這就足夠了。
唯一遺憾的就是,他終究還是沒能回到女友安蒂身邊,沒能實現保護對方的願望。
……
……
達弗林睜開眼睛,看著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這是個僻靜的小巷,遠處躺著一個乾淨的流浪漢。
等等,我不是被一個名叫“勳爵”的老頭子給咬破脖子了嗎?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記憶。
而現在,難道他來到了地獄?
他沒有自信可以上天堂,畢竟他沒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諾。
半小時後,他慢慢地興奮起來,嘴角邊裂開一道笑容。
“原來,我是重生了!不,這應該是某個電影中的情節!”
他在心底狂喊著!
他看清楚了周圍的一切,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後,所做的尋種任務嗎?
那個流浪漢,給他的記憶太深刻了,畢竟那是他再一次從死神手中逃走。
而現在,他多了十年的記憶。
首先要乾什麼?
趕緊逃離這個流浪漢的身邊嗎?
不,還是要按照原來的劇本演。
不然的話,有可能自己的逃走,會被流浪漢當成是去喊人,從而直接殺了自己。
達弗林這樣想著,信心滿滿地繼續觀察著流浪漢。
然後那群突如其來的喪屍們,再次出現,流浪漢逃跑,他還是打電話給上司,通報情況後,然後開車逃出城去。
這一次,當流浪漢追上他的車後,卻沒有說話,而是直接一掌打過來。
“等等,你為什麼要殺我?”達弗林大驚失色。
這和之前的劇本,不一樣啊!
“沒什麼,莫名其妙,我感覺腦子裡很煩,不想說話。你們這些蒼蠅,還是去死吧。”
接著達弗林毫無疑問地掛了……
然後他又醒了。
這一回,他欲哭無淚。
為什麼重生後,劇本就發生變化?
不,話說回來,不發生變化才奇怪。
他這次直接選擇逃跑,然而還是被流浪漢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複十次……
達弗林發現自己陷入死局,無論他做什麼,都會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裝背叛天命社,投靠對方,也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這重生還有意思嗎?
自己就是來無限死亡的嗎?
他骨頭裡的固執與倔強,爆發了。
他還不信了,自己有著無限重來的本事,還搞不定一個異種者?
他仔細分析起來。
每次重生後,一定會出現喪屍攻城,在那之後,這個流浪漢就會殺了自己,隻是花樣和時機不同。
也就是說,喪屍攻城事件,擾亂了那個流浪漢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須將喪屍消滅掉。
於是他這樣乾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辦法消滅喪屍。
而這一次,那流浪漢果然沒有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