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也是將他安置在一間紅色的房間裡,並悉心照顧了他很長時間。
可那時的他突逢大變,心理扭曲。
為了發泄心中的痛苦與欲望,他對那個幫助自己的女人,做了不可饒恕的事情
就在那間紅色房間裡,他無視對方的哭喊強奸了她
“我真是個豬狗不如的畜生啊”
蘇凡心中愧疚無比。
他真的很想再見那個恩人一眼,真誠的向她下跪道歉,給予她想要的一切作為補償
就在蘇凡陷入痛苦回憶,眼神渙散之際!
白蘇蘇已經迫不及待,將目光移到了婚床邊。
見到的情形,令她心裡不自覺的一痛。
大紅的床鋪上,鋪滿了紅色的絲綢被子,上麵繡著精美的花紋和吉祥的圖案,象征著新人的愛情甜蜜長久。
床上擺放著一對大紅色的枕頭,上麵繡著一對鴛鴦,象征著新人的愛情甜甜蜜蜜。
而此時的林軒,就這樣斜倚在枕頭上,手捧吉他,彈奏著動人的旋律。
身穿一件寬鬆的白色襯衫,領口微微敞開,露出了鎖骨和結實的胸膛。
頭發被窗外的微風輕輕吹拂著,時而遮住他的眼睛,時而又在他的額頭上跳動。
手指熟練地在吉他弦上撥動,音樂如流水般從他的指尖流出,充滿了整個房間。
目光則一直聚焦在躺著的少女身上,眼中充滿了深情和溫柔,仿佛在與對方無聲對話
述說著
無論何時何地,他都會陪伴在對方身邊,不離不棄。
而婚床上靜躺著的女孩,穿著一件淡藍色的連衣裙,襯托出白皙的肌膚和修長的身材。
頭發隨意散落在枕頭上,如絲般柔順,散發著淡淡的香氣。
她的眼睛靈動而明亮,如同星辰般閃爍著光芒。
正滿臉羞紅,用含情脈脈的眼神盯著身旁青年,目光柔情似水。
在這個溫馨的場景中,時間仿佛都凝固了。
房間隻剩下愛的氣息,如同一曲動人的旋律,讓見證者感受到了那份幸福和溫暖
“林軒哥愛的人不是我”
無需多言。
白蘇蘇神色落寞,刹那間就理解了這個事實。
原本她空等了一通宵後,心裡是有怨氣的,甚至有很多話想來質問林軒
可當抬起頭,看著不遠處那兩雙深情對視的眸子。
白蘇蘇突然就隻剩下了沉默。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它是不會騙人的。
那兩雙眸子,已經很清晰的告知了她一個殘酷事實
無論林軒以前多麼愛她,至少今時今日,對方愛的女人不再是她!
她已經輸了。
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愛情戰鬥中
她輸給了蘇清歌,而且輸的一敗塗地,體無完膚
念及此處。
白蘇蘇不知為何,鼻尖一酸,有了想要大哭一場的衝動。
尤其當思緒如潮水般湧來
她想到了自己和林軒曾經一起度過的時光,想到了他們曾經一起看書、一起聊天、一起分享夢想的點點滴滴
那些美好的回憶,如今在她的心中變得如此苦澀。
“為什麼啊?林軒哥,你以前不是說過會永遠守護我一個的嘛?”
“大騙子!明明說過我才是你永遠的豬豬女孩,你要當我一輩子的守護騎士!”
“為什麼短短時間,你就變心了?而且變得好陌生啊!”
“你真是我認識的那個溫柔的林軒哥嘛”
“”
白蘇蘇心中情緒洶湧異常,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體會到了心痛的滋味。
難道這就是電影裡常常提及的愛嘛?
但主人公們的愛情,為何看上去那麼甜蜜?那麼開心?
可我此刻感受到的隻有痛呢?!!
三人行中。
不管是蘇凡還是白蘇蘇,都因為各自的原因,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
痛!
太痛啦!!!
唯有中二少女陳可欣,沒心沒肺的,一向信奉“笑口常開,好彩自然來”。
在發現蘇清歌睜開了卡姿蘭大眼睛後
ヾ▽ノ。
“清歌姐姐,▽你醒了~~”
小蘿莉驚喜交加╰°▽°╯,一蹦一跳的來到婚床邊。
︿ ̄︶ ̄︿一個飛撲~~
整個人就直接撲到了床上,一把將林軒推開,臉對臉跟蘇清歌摩擦貼貼。
可欣,你來了。
蘇清歌目光柔和,仔細看著壓在自己身上的小蘿莉。
這是自她昏迷以來,第一次再見對方的模樣。
嗯
還是那麼小,那麼可愛,→→那麼色
察覺到有隻小手,在自己胸前揉來揉去,蘇清歌一下子繃不住了。
尤其還是當著林軒的麵
她趕忙瞪了手腳不老實的小蘿莉一眼,羞怒警告。
-"-怒。
可這“白眼”行為沒有半點威懾力。
反而讓陳可欣得寸進尺,對著白嫩的臉頰就是一頓“吧唧”亂親。
“清歌姐姐眼睛好漂亮啊!我魂都要被你勾走了~~~”
“?′?‵?il???????欣欣子好愛你~~”
“?°?‵?′??親親~~づ ̄3 ̄づ╭?~”
這下,一旁的林軒也坐不住了。
自己都還沒這樣狂親過呢
你個小鬼卻捷足先登,過分了啊!
當我這個正牌丈夫不存在是吧???
還敢把我推開,欺負老實人呀?!
哼,真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林軒滿臉不爽,立刻上前揪住小蘿莉一左一右的雙馬尾,把她的腦袋揪的高高揚起
“喂喂喂`o′,當我不存在是吧?!夫目前犯啊你!”
“馬上給我滾開,還有??へ??╬誰讓你穿著小皮鞋上床的,被子都被你踩臟了~~”
“”
麵對強權壓迫,陳可欣誓死反抗,抓住蘇清歌胳膊就是死活不撒手。
“我不,雅蠛蝶o>﹏<o~~有癡漢啊~~”
房門口。
望著在床上打鬨的兩人,白蘇蘇神情更落寞了。
她突然發現
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和自己待在一起時,林軒都從未露出過今日這般笑意。
說起來
曾經的自己,好像也從未在乎過林軒的想法,隻是一味享受著對方給予的溫柔。
我這算不算咎由自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