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院子要修繕_七零年代:我的哥哥是炮灰_思兔閱讀 

第542章 院子要修繕(1 / 2)

有了酒壺的交易,陳大河就痛快多了,直接把自己背來的三十斤陳釀都賣給了顧明城。

“大兄弟,我這是第二天出來,昨天愣是一斤也沒賣出去,今天也是謝謝你了,喏,這個葫蘆裡是我自己留著喝的,雖然不是陳釀,但也存了七八年了,就送你了,彆嫌棄。”

“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顧明城也沒跟陳大河客氣,雖然才打了一次交道,但是他知道要是自己不收的,以陳大河的脾氣,怕是這酒也不賣給自己了。

“那啥,大兄弟,你以後要是買酒啊,就來這邊找我就成,我叫陳大河,你有朋友啥的需要買酒的,也可以讓人過來找我。”

“陳大河,成,我記著了,到時候一定過來找你。”顧明城心裡琢磨著,這三十斤陳釀,估計也夠奶奶一個人喝上一年了,老太太並不嗜酒,隻是喜歡而已,不過,他還打算回去的時候,給村裡人帶點,不過這個也不著急,等從杭城回來的時候再來也不遲。

就這樣,兩人迅速完成了交易,陳大河甚至連裝著酒壇子的編筐也給了顧明城。

所以,等向耀南推著自行車從巷子裡出來的時候,就看到顧明城的車後座上綁了一個編筐。

“城子,行啊,你這是啥呀?我也就進去有半個小時的功夫,你就弄了這一個筐,裡麵都是啥呀?唔,是酒?”向耀南圍著編筐轉悠了一圈也沒上手打開上麵的乾草,不過,這陳釀酒味兒大,他靠的近,一下子就聞到了。

“對,剛才跟人換的,陳釀,等回去我給你找家夥什兒裝點回去,給向叔嘗嘗。”

“成,成,這個可以有,對了,城子,你看,這自行車還能入眼吧。”

“有就成,走吧,時間也不早了,咱得趕緊回去了。”顧明城是想著早點回去,興許還能把車子給送過去,時間太晚的話,他還得讓小叔陪著去,太麻煩了。

“得來,走著。”

林立鐘這邊回到招待所門口的時候,顧明城已經等了有一會兒了。

“你這是等了有段時間了吧?”林立鐘自己在四合院那邊挖的起勁兒,都忘記時間了。

“還好,我也剛來一會兒,對了,這是給你借的自行車,這樣你出門也方便些,”顧明城指了指門口放著的自行車說道,同時,他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了一把鑰匙,遞給了林立鐘,“這是自行車的鑰匙。”

“哦,好。”這鑰匙林立鐘倒是不陌生,每輛自行車的後輪位置都有鎖,那種圓形的,鑰匙一插一擰就給鎖上了,這種鎖沿用了好多年,後世那些風靡各大城市的共享單車,沿用的依然是這種鎖。

“對了,大後天,是休息日,我奶說,想請你那天去家裡吃飯。”

“成,我知道了,那你把家裡的地址告訴我吧,後天我自己過去。”

“也行,我奶家就在南單胡同二十五號,離著這邊也不遠。”

“好,記住了,對了,家裡老太太喜歡些啥呀,我也好準備點禮物給她呀,可不能空著手上門吧。”

“我奶喜歡喝酒,尤其是陳釀。”他總不能說上次你賣我的老山參她老人家挺喜歡的吧。

“喲,成,喜歡酒的話,我就知道了。”嘖嘖,這年頭的老太太可是個頂個兒的厲害人,有喜歡茶,還有喜歡酒的,就是不知道哪天會碰上一個喜歡煙的。

顧明城跟林立鐘交代好之後,就離開了,車子送到了,他得自己走著回去,還好,小叔這單位的招待所離著家裡真心不遠。

到家的時候,正好趕上吃飯,章老太太剛把菜端上桌兒,這會兒正在找酒杯,準備嘗嘗大孫子今天帶回來的那壇陳釀。

林立鐘這邊有了自行車,那可就方便太多了。她都想好了,一定要去北平的黑市逛一逛,這是她每到一個城市,必去的地方,就跟打卡一樣。

雖然不是當地人,但是她有係統導航啊,這可比當地人好使多了。

於是,第二天一早,她早早就出門了,按照係統的標示一路往顧明城昨天去的那個地方去了。

到了之後,林立鐘就發現了,這邊的黑市跟濱城,和縣,乃至於老家定遠那邊的黑市,都不一樣,這邊的人,東西都不帶著,放在自己交得安全的地方,隻拿著一丁點的東西,放在顯眼的地方,要是感興趣,可以上前去聊,雙方都達成意向之後,兩人直接走,去放東西的地方交易。

所以,即使是在這邊被人給摁了,那也沒關係,根本搜不到東西嘛,也就無所謂啥投機倒把了,說來說去,也就是個誤會。

林立鐘一路溜達著,也沒貿然上前跟人搭話,就一直觀察著。

當然了,她觀察著彆人,彆人也在觀察著她。

能在這邊黑市常待著的人,個個兒都可以說是人精了,從林立鐘一進胡同開始,大家就都不著痕跡地打量她了,畢竟他也經曆過多次的突擊檢查,所以,林立鐘一冒頭,大家就覺得她是生客,不能確定她是不是來釣魚的。

不過,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大家就都放心了,這八成是外地人,來湊熱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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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鐘逛悠了一圈,也沒看到自己想買的東西,就離開了,算了,她還是回去挖寶箱吧。

等她到銅錢兒胡同的時候,才剛剛七點,本來是打算趁著沒人來打掃,先去後院的地窖看看密室的情況的。

結果,她一進胡同口,就碰到了昨天的那位大媽。

“喲,林同誌這麼早啊,吃了嗎您?”

“吃過了,大媽,您這是去上班?”這麼愛崗敬業嗎?

“哎,對啊,我在我們單位,經常是第一個到的,去了打掃打掃衛生啥的,一會兒也就到了上班的時候了。”這是許大媽多年養成的習慣了,她剛進居委會的時候,文化水平低,家庭成分也一般,所以,她一直是勤勤懇懇的,每天早早到單位,除非家裡有事兒,否則她都是最後一個離開的人,二十多年了,一直就沒有變過。

“大媽,那您還真是這個。”林立鐘是真佩服,作為後世的社畜,能踩著最後一分鐘進公司,就是她對全勤最後的執著了。

“嗐,都是應該的,對了,你來這麼早,我一會兒給那幾個人喊過來,就直接開始乾吧,早點收拾完你也好早點回去。”許大媽給林立鐘提的那幾個人,有兩個是從鄉下自己跑回來的知青,本來是應該舉報之後,送回去的,但是那兩個人家裡實在是情況特殊,要是把他們送走了,家裡人就沒人照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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