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正派女配,我還是做反派吧!
等男女主外加男二都走後,林梓萱才解開林樂山的穴道,帶著人從樹上下來了。
林樂山本想就此教訓林梓萱幾句,卻聽得林梓萱說“剛剛那家夥把山賊給放跑了,這些山賊要不除,難保日後不會卷土重來。”
於是林樂山就忘記要說林梓萱的事,和她一起去追那幾個負傷的山賊了。
鑒於對方負傷,又是往一個方向跑的,且時間相差不遠,沒費多少時間,兩人便用繩子將山賊綁成一串,給牽到衙門了。
從衙門那裡領了剿匪的賞銀,林梓萱心情十分好。
“看見沒,這才叫乾實事。以後可不要像剛才我們看見的那個二百五一樣,把人打跑了就不管了。斬草要除根!”
林樂山顯然跟她不是同一種心情,“今日那女子倒是讓我大開眼界,看起來嬌弱,勇氣卻實在非凡。”
林梓萱瞥了他一眼,心想,這就是劇情的力量嗎?合著男配不管怎樣都會愛上女主是吧。
她反手打在林樂山身上,打斷他美好的回想,咬牙切齒地說“趕緊,走啦。”
這回,林梓萱沒有走大路,而是帶著林樂山走起了小路。
林樂山在前麵拿著劍砍出一條路,喘著氣問林梓萱“我們為什麼要走這條路啊?”
林梓萱在後麵悠哉悠哉地嗑瓜子“你沒聽衙門的人說嗎?之前有個少年人打死了大半的山賊,就是在這條路上。”
“假如還有山賊沒有除儘呢?既然來了,就來看一看。順手做件好事嘛。”
這隻是林梓萱扯的理由,實際上是因為她想繞遠路遠離男女主而已。
突然,林樂山停住了腳步“等等。”
“怎麼了,怎麼了?”林梓萱趕緊把他撥開。
隻見前方枝葉均有血跡,且不是一處,而是一大片。
“看這血的顏色,應當是前幾日剿匪留下的。不用擔心了,走吧。”林梓萱拍了拍林樂山。
林樂山卻伸手阻攔“不對。”
他看著前方的血跡搖著頭重複道“這不對。”
然後他就像離弦的劍一般,衝了出去。
“誒?”林梓萱隻來得及喊一聲,便跟在後麵急奔,路上也顧不得什麼枝葉橫生了。
不遠處傳來林樂山的聲音“梓萱,快來!”
林梓萱見他沒有危險,一邊拍著身上的草葉,一邊往他那裡走去。
林樂山撥開了足有半人高的草叢,草叢裡趴著一個渾身是血的男人。
“這人還活著。”林樂山極為激動,好像這人是他哪家親戚似的。
林梓萱隻隨意看了幾眼,便給他潑冷水“你有沒有想過,他也許是個山賊?”
林樂山將人翻了過來,那人臉上均是泥土與血跡,但不難看出五官生得很好,“有長這樣的山賊?”
林梓萱十分憤慨“山賊就不能長得好看點嗎?非要五大三粗的?你這是歧視你知道嗎?”
林樂山不欲理會她的胡攪蠻纏,從地上摸索出一長一短兩柄劍來,遞到林梓萱麵前,“你看。”
“還記得衙門裡的人是怎麼說的嗎?那個剿匪的少年人手持一長一短兩柄劍,他這樣的人會是山賊嗎?”
林梓萱按住他的手,“那你還記得我是怎麼說的嗎?人生準則第一條,不要隨便在路邊撿人,尤其是撿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