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嬌嬌不知所措的點點頭。
“嗯”李楊說道“你們的劇本,都是自己寫的嗎?”
李嬌嬌點點頭“一部分,也有改的小說,話劇。”
“我送你一個小話劇的劇本,回頭給你。”李楊說道“不用多想,我沒有和你認識的打算。就算無聊。”
李嬌嬌有些不知所措,但還是點點頭“謝謝。那我,去排練了。再見。”
李楊看著李嬌嬌離開,低下頭繼續吃飯。給李嬌嬌的話劇劇本,並不是前世什麼驚天大作,而是前世李嬌嬌自己寫的一個小劇本,因為後來獲了獎,所以李楊一直記得。
雖然佳作眾多,但是李楊可以沒有賤賣的打算。那個劇本給李嬌嬌,也算是物歸原主,讓李嬌嬌省了事。
而這麼做的動機,其實很簡單。
前世,李楊和李嬌嬌關係不能說特彆近,但是在學校這段時間,也一起辦了不少事情。
重來一次,李楊原本還想是不是有什麼用得著李嬌嬌的地方,但是現實卻是,李楊和李嬌嬌早已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了。
既然這樣,那就沒必要認識了。把屬於李嬌嬌的提前交給她,讓她少走些彎路,算是了卻了前世的關係,也不辜負重來一次。從此以後,兩個就連前世的瓜葛也沒有了。
了卻過往!
吃完午飯,李楊又忙著幾件事,那就是把自己的那幾首歌,也把版權給注冊了。
當歌手?當演員?當導演?
no!
李楊根本就沒有那些想法,他也不喜歡那麼拋頭露麵。而且他知道自己是個文抄公,雖然現實為了未來是必須如此,但是他心裡還是有些坎。或者說是個人心中略矯情的想法吧。
抄的畢竟是抄的,這個世界所有人都不知道,但是李楊的心中有塊明鏡。所以他決定,就老老實實當個文抄公,當個商人。
賺錢就是賺錢,而不是用抄來的東西,來標榜自己是一個所謂的歌手、導演,甚至是藝術家什麼的。
自己真的沒有那麼高尚,在學校標榜自己是原創,那是解釋不清楚來源,沒有辦法的辦法。
等到後麵開了公司,李楊會虛構一個個創作者,該是誰的作品,依舊是誰的作品,即使這個世界上不存在這個人,也必然有他的名聲。
畢竟,一個人會寫歌、會寫詞、會寫劇本,什麼都會,那也太容易被懷疑了。
而李楊自己,就安安靜靜的在幕後,憑借著版權費,當一個默默無聞、揮金如土的有錢人就好了。
是啊,何必去台前當明星取悅任何人呢?利用自己前世的知識,開個娛樂公司,用藝人去幫自己賺錢,不就好了?自己,隻需要提前退休,享受人生就好了。
什麼歌手、演員、導演、藝術家的,在資本麵前算是什麼?什麼都不是!既然這樣,何必要卑躬屈膝的去拋頭露麵做個苦力?
李楊直接就要當資本!
僅憑《十年》和《海闊天空》未來的版權費,李楊就相信足夠讓自己生活成為一個小康。至於那萬能充的錢,隻能算是賺快錢,畢竟真的賺不了幾年。
這還隻是個開始,現在還不是最好的時機。還需要等一等,等到互聯網革命到來,等到國內娛樂產業野蠻生長的那一天,就是李楊風雲化龍的時候!
李楊心裡的商業版圖,一點點有了眉目。而與此同時,另一個好消息也傳來了,那就是萬能充那邊,終於有了要來談合作的商家了。
這姍姍來遲的第一桶金,總算是要到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