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食人魔!
(不是第一人稱,隻是序章用一下,主角叫歐格,是個成長的少年;貓想要寫出一個心中真正的奇幻世界——沒什麼是比寫一個少年的成長更合適的了,希望在這個過程中各位讀者大大可以多給予一些耐心,見證你我成長,萬分感謝!!!)
正文……
“沒用的,我就快要死了……這我比誰都清楚……”
“歐格,我的孩子,我真的很舍不得,很舍不得就這麼離開你……我還有好多好多的話,想和你說……”
雖然。
我早就料見了會有這麼一天。
但我還是感到了遺憾,遺憾我不能再繼續陪伴在孩子身邊,見證他的成長了。
……
我叫黑米諾·奈德。
那是部落的薩滿巫師為我取得名字,大致的意思是類人者——長得像人類的家夥。
是的,我並不是人類。
而是一頭食人魔,一頭長得像人,有點特殊的食人魔。
在遇到那個孩子之前,我的食人魔生涯,充斥著失敗——
自打出生那一刻起,我就已經輸了。
因為相比其他食人魔而言,我就是個異類,一個不折不扣的異類!
我的父親,他是一頭標準的食人魔戰士,他有兩個眼睛,也有兩顆腦袋。
而我,有兩顆眼睛,卻隻有一顆腦袋。
我的眼睛太多了,對於食人魔而言,這並不是好事,強大食人魔戰士,都是獨眼的——這是因為我們的先祖是一頭強大的獨眼巨人,所以越靠近先祖的血脈自然就越強大。
當然,其實眼睛多點也不意味著什麼,有些同族人眼睛比我還多。
但主要是我的腦袋,太少了——
我隻有一顆腦袋。
沒有多餘的腦袋輔助施法,便意味著我無法掌握二重乃至三重施法。
這代表,我既無法作為優秀的食人魔劫掠者,也無法成為強大的食人魔巫師……
結果的確也證實了這點。
我生來的體型比同族小了不止一圈,直到後麵也沒成長起來,這連許多晚出生後輩都已經比我來的強壯不少了。
食人魔尊崇強者,如此弱小的我,注定地位低下。
哪怕我的父親是族長。
造成這一切的結果,大概是因為我的母親是一名人類吧,雖然我從未見過她。
可能正因如此,我才會對人類的語言產生好奇吧。
說真的,若不是我那身天生的幽藍色皮膚,估計早被同族的那些家夥吃了吧……
當然,我最終的下場也並沒有多好——當確認我無法繼承族裡巫師的巫術,我就被驅逐出去了。
畢竟,我太沒用了。
好在,作為食人魔,比起哥布林還是強一些的,靠著躲避與學習,也不至於死在這片魔物之森。
隻是一頭獨立食人魔,待遇注定是好不了的,所有種族都在排斥我。
包括那些人類探索者。
誰叫食人魔,是貪婪殘暴的代名詞呢,而且這個食人魔與人類又那麼像。
哪怕我明明什麼都沒做……
孤獨包圍著我,那一刻我意識到,具備超過同類的智慧也是一種詛咒。
……
被排擠的生活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倒也逐漸習慣了——
最初時,我會羨慕美麗而又優雅的精靈……
羨慕團結一致的哥布林。
羨慕那群強壯的牛頭人。
也會羨慕強大文明的人類職業者。
可我,終究隻是一隻食人魔,一隻沒吃過人的混血食人魔。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最終會在某一天死在他們中任意一種生物的手中吧……
直到那一天。
我撿到了一個孩子,一個人類孩子。
遇到那個孩子的地方是一個村莊,不同的是——那是個被哥布林王劫掠過的村莊。
我如往常那般,等到它們劫掠完後,才進去搜刮些能用上的東西。
畢竟相比那群哥布林,我還是聰明一些的,它們認不出的好東西,就是我財富。
雖然村莊裡,這樣東西不多,但能搜個幾件,還是會讓我非常開心的。
也就是那天,我遇到意外。
在一個精巧的地板暗格中,我遇到了一個孩子。
若不是他哭聲,我還發現不了他。
“真可憐啊……”
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句感慨——大概是因為在這孩子身上,看見了我的影子。
隨後望著這個不大的孩子。
源自內心食欲立刻湧了上來——我還沒完整的殺死過人,吃過人呢……
畢竟我是食人魔,他是人,我吃他,理應如此。
那一刻,我是嘴都張開了。
但最後,我的理智還是將其壓製住了。
因為我知道,這裡並不是什麼好的進食地點。
大概,也可能。
是聽到孩子那一聲“媽媽”的原因吧,我聽過這個詞彙——那是人類喊母親的意思,這孩子和我一樣的可憐,從小就沒了母親。
最終,在搜索一陣後。
我帶著孩子離開了那個破敗的小村莊。
……
不知是哪根筋搭錯了,我最終還是沒有吃掉那個孩子,竟是撫養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