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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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野狗·少年
洛陽想著小狗群走了過去。
他的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但此時他的心裡充斥著興奮。
他喜歡貓,喜歡狗,喜歡一切的動物。但是他卻沒有觸碰甚至多看它們一眼的權利,因為他沒有過去,作為一個是彆人傀儡的人,又有什麼權利可以去接觸這些微弱而堅強的生命?
貓狗的生命是短暫的,隻有十幾年的時間。
有三年它們活在父親母親的庇護下,也有的時候,它們是在同伴的幫助下長大的。貓狗是群居動物,往往是惹了其中一隻,就會有許許多多的前來為朋友報仇。
有幾年,是它們學習技能的時候,這時候是它們的生命發展過程中最為艱難的一段時間。想要成為能夠自己一個人活下去乃至可以代替那些已經快要死去的幫助過自己的“頭領”而去照顧乃至領袖這個族群的,就要學會自己戰鬥。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個任何人都能夠生存下去的時代,但是呢,著同樣也是個任何人能夠在瞬息失去生命的時代。
這個道理適合的是一切的生物。但是人類的智慧帶給了它們乃至整個世界不平衡的發展。
國家法律上是明令禁止一切任意捕殺生物的,違者將要遭到處分。
但是呢,重點就在於所謂的處分就是借著旁係親屬的關係一句話就可以消掉的事情。沒有人會去在意那些繁衍極快到處都是的生命。
它們在無聲中降生,又在無聲中毀滅。
帶給它們生命的是父親母親的愛,愛也和那個道理一樣是適用於所有的生命。即使種族不同,但是它們作為一方親屬,對子女的愛和人類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沒有區彆的。
世界上,國家裡,城市中,街上,家裡,那些……善良的,殘忍的,對人友善的,對人惡毒的……一切的一切的種類的人以及所有的生命,都是在愛的包裹下長大的。
但是就是……愛是相同的,任何生物的父母對自己子女的愛都是一樣的,單純的嗬護,他們是他們的寶。但是早就這樣原因的就是愛的方式,愛的方式是不同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都有自己的辦事方式,同樣也就有著獨屬於自己的愛的方式。
嚴厲的愛,溫柔的愛,適度的愛,過度的愛……愛的方式不同,造就不一樣的生命存在方式。
由此,生命有的不同。讓人喜愛的,憎惡的,討厭的……因為有了不一樣的感覺,所以就會有一不一樣的對待方式。
存在於那些受著溺愛長大的生命自然不會在這寒冷的將近的夜晚在還有餘雪未消的大大街上徘徊,那些生命屬於貴族。人有貴賤之分,其他的生物自然也就有。
同樣是狗,但是它們身體裡流的血液確卻是不一樣的。這本沒有什麼,血液本來就是促成人體生命擁有活動的一種媒介,是種簡單存在的東西。但是現在,它卻成了造成同樣屬於狗的生命的貴賤之分。
貴族的生命之所以要高出平常人一些,隻是因為他們有一定的權利,這與大小無關,它是一種象征。
貴族中狗的生命之所以要高於街上亂晃的野狗,那是因為就是前文說的,血統。因為它們中有一部分的血液是稀有的,所以它們高貴。而這些野狗的生命之所以如此的輕賤,是因為它們血液的普遍。
也許在很多年前,它們也是“貴族”說不定,它們和現在所謂的貴族生活在一起。當某天有人來發現它們的時候,它們的生活開始有了不一樣的色彩。
因為它們是血液稀有的,所以開始有想利用它們的血液獲取財富的不法分子,將它們捕狩,拍賣交易。
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於是它們被迫進行交種,於是血統在族群之中泛濫,它們的血液不再變得那樣的昂貴。
一直到了今天,曾經的“貴族”終於淪為在街上連歸宿都沒有的野狗。而相反那些曾經普遍的血統開始變得稀有,於是它們的身份換了。
說到底,這一切的源頭就是人類。
若不是過分沉浸於溺愛之中,又怎會對財富如此渴望?
又怎會去狩獵一切悲小的生命?
又怎會變得如此貪婪?
愛的方式不同,終究造就子女不一樣的未來。
存在於街道上擁有著普遍的血統的野狗又有什麼未來可言?
沒有擁有過家的溫暖,又有什麼權利去讓它們不生存下去?
它們是生命,生命存在的意義就是生存。
因此,它們必須活下去,沒有理由的活下去。屬於本能的想要活下去。
活著的意義就是擁有食物並且將它們填進自己的肚子。
野狗沒有自己耕種的能力,它們也不會自己去彆人家的院子的院子當個“護院”。沒有人會要它們,它們是肮臟的,低賤的,即使我不這樣認為,但是很多人卻是這樣想的。
雖然如此,但是它們終究還是要活下去。
活下去的唯一途徑就是獲得食物。
獲得食物的途徑可以有很多,賜,搶,奪……但是沒有太多人回去給一隻隻流浪著的沒有家的野狗給食物。
我知道那是有的,但是他們也不會一直的每天給它們食物。
所以,它們學著去搶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