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黃暉還在,這個大年初一,自己該和他的一家人過得多麼愉快啊。兩人還曾約定初二一起去麗江,盟約還在,斯人已去,生命是多麼渺小,下一刻,誰能預知會發生什麼呢?
也或許,自己不和李歡賭氣,不拿黃暉做擋箭牌,不急於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哼,葉嘉也罷,李歡也罷,你們要知道,除了你們,我馮豐也有彆的男人喜歡——你們有什麼了不起?
報複,顯擺,女人的虛榮心——就算離婚了,被甩了,我也不能讓自己活成一個自怨自艾的棄婦——天下四條腿的動物少,兩條腿的男人還能少了?
黃暉,其實一直是她“出一口氣”的工具而已!
就算不是黃暉,任何一個這時候接近的男人,她都會做出相同的選擇。
於是,便害死一個無辜之人。
若不是內心深處這種幼稚可笑的報複心態——不要接近黃暉,黃暉怎麼會死???
內心深處,這種歉疚和罪惡,這一輩子,她想,必須緊緊糾纏自己。
自己才是凶手。
這一想,腦子就亂起來,越想越糊塗,到李歡發現她神色異常時,她渾身都在顫抖,仿佛被凍得全身直哆嗦。
李歡見勢不妙,立即問:“馮豐,你怎麼啦?”
她答不上來,嘴唇都青紫了。
忽然又糊塗起來,詫異地看著李歡:“你是誰?你在這裡乾嘛?滾……你給我滾出去……”
“馮豐……是我……是李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