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手中僅剩的十塊錢,還可以購買一次回家的地鐵票,安誌愷想到了第一天晚上回去之後,他跟父親談的話。
安父跟曾文烈、高靜花一樣是個教師,三人還是同事。
安父教語文,是個業餘作家,有著屬於文人的清高和氣質。
但是安誌愷覺得他的父親除此之外,還挺冥頑不靈!
比如安誌愷找他要點錢——
安父心平氣和地詢問:“要錢做什麼呢?”
看樣子是真的很想了解。
安誌愷回答:“想追女孩子,曾文烈老師的女兒曾葭影,您知道的,我向來喜歡她,而我現在也已經滿十八歲,是個成年人了,算不得早戀。”
為了得到一些金錢,安誌愷強迫自己語氣中帶著些許討好。
安父麵色不改:“嗬嗬,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你也說了,你已經成年,想要什麼可以靠自己的雙手去獲取了。
花父母辛苦掙的錢去談戀愛,其實不太合適,戀愛結婚的錢,也應該花你自己所掙的,這樣才有意義!”
安誌愷:“……”
看吧,他父親就是這樣,從小就對他要求很高,任何事情都是從培養他的獨立性出發。
可是,獨立?
人家那些富二代不也都是花父母的錢,買豪車買豪宅出國去旅遊,有哪一分錢是他們自己掙的?
為什麼到了他這裡,就必須要獨立要自己掙錢?
安誌愷越想越憤恨,等他有能力掙到錢,估計人已經徹底搶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