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一章 一朝天子一朝臣_大明求生記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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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一章 一朝天子一朝臣(1 / 1)

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對於朱佑樘的登基沒有什麼意外,萬貴妃在世時,有皇子想要爭奪太子位,自萬貴妃死後,又在上個月憲憲皇帝封了朱祐棆岐王、朱祐檳益王、朱祐楎衡王、朱祐枟雍王後,朱佑樘的太子之位再也沒有紛爭。

在此,要說道大明朝建國以來為何民眾“造反”不斷,特彆是在大西南地區,從洪武八年1375年)起,就爆發了瑤民的反抗鬥爭。而大藤峽瑤民的起義,從一開始就得到了府江、吉田、八寨等地區壯、漢及其他少數民族起義的呼應和配合,在基本上與明王朝相始終的270多年間,廣西各族的起義不絕於書。

大凡農民起義“造反”,都是為了生存,章子俊作為穿越者,少不了被後世的各種專家文章蠱惑,用通俗的書麵解答就是受明王朝各級官府橫征暴斂,又受土司的殘酷統治。在這種雙重壓迫和剝削下,嚴重地破壞了社會生產力,使各族人民無法生活下去,從而激起了各族人民的頑強反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藤峽的瑤族和壯族的大起義。

隨後到了萬曆十三年兩廣總督吳文華和廣西巡撫吳善親自督兵圍剿。農民軍與官兵展開了生死決戰,後因寡不敵眾而失敗。九百多名義軍在戰鬥中犧牲,還有一百多名義軍被捕,最後也被殺害。這就是明統治者所稱頌的在廣西“複有府江之捷”。至此,從明初開始爆發的廣西府江起義終於最後失敗了。

綜上所述可知,府江起義是明代廣西規模較大,時間較長,鬥爭激烈的農民起義之一。參加起義的人群,少至數百,多至數乾以至萬餘,其中有苗族、瑤族和壯族,可以說這是各族人民的聯合起義,活動的範圍,除了在府江上下兩岸活動外,還曾打到廣東的連山、湖南的道州永平、江華等地,鬥爭的主要內容是奪田和奪鹽,說明府江農民起義已經把鬥爭的矛頭指向土地所有製,鬥爭的時間,從明初洪武年間開始到明末萬曆年間為止,曆時二百餘年,幾乎與明王朝相始終。

整整二百多年,反反複複刀兵相殘為的就是一樣東西,鹽。在這裡又要說道明太祖朱元璋封其侄孫朱守謙為靖江王。靖江王府始建於明洪武五年1372年),同年,靖江王朱守謙進駐靖江王府。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建成。次年,靖江王府築城牆。永樂元年1403年),靖江王到桂林複藩,從此世代相襲,曆時280年。先後承襲王位的14人,其中11人死後葬在堯山墓地。

就是因為大西南有了靖江王府,依靠其特權插手鹽運和私販活動,名為做販鹽些煮,實際是到處敲騙勒索,牟取錢材。其他地方官吏也是這樣乾的。如正統年間廣西總兵官安遠侯柳溥就帶頭搞“私販鹽價”,大發橫財。結果被彈劾,受到處分。明朝廷“命有司追溥所受銀器及家人私販鹽價。”到了正德時期柳州知府劉璉其人,被農民起義軍擊斃後,有史料記載曰:“傳者謂鏈死,賊刳其腹,實之以鹽”。

所有這些都說明了由於官府壟斷鹽運和地方官吏大搞鹽販私撈,使食鹽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老百姓對地方官吏搞私販鹽價極端不滿。尤其嚴重的是,明統治者對廣西少數民族人民實行食鹽封鎖政策,更加引起人民的反對。

如成化元年,明朝編修官員丘浚曾給明朝廷出謀獻策曰:“廣西不產鹽,而兩江(指明代廣西的左、右江道)尤為難得,宜嚴立私販之禁,量為功次等則,以為賞勞士兵之資。”這說明統治者要在少數民族人民居住的左、右江道地區實行食鹽的封鎖,“嚴立私販之禁”,結果使少數民族人民無鹽可食,隻能到山中尋找其代用品。《粵西詩載》有言:“山深路遠不通鹽,蕉葉燒灰把菜醃。”這就是當時廣西各族人民過著無鹽生活的真實寫照。

眾所周知,食鹽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由於朝廷對廣西各少數民族實行食鹽的封鎖政策,勢必引起民眾的反抗,大量民眾不得不為奪鹽而鬥爭。府江是粵中之孔道,是官府鹽運必由之路。所以府江上下盜賊四起,各路義軍“據險出沒,”“鉤官商鹽船”,就是為奪鹽而進行的鬥爭。

自新皇朱佑樘登基後,章子俊已在平安鎮忙著各種事務大半年有餘了,而今是弘治元年,經過朝廷上下一番爭鬥後,朝廷大局已定尊皇太後周氏為太皇太後,皇後王氏為皇太後,妃張氏為皇後。

隨即朱佑樘發出了新的任命旨意為南京右都禦史屠滽護送古來回占城。起用餘子俊為兵部尚書,李敏為戶部尚書,李敏令北方二稅折收白銀。朵顏三衛被韃靼所窘,攜老弱走避邊塞,詔令供以芻糧,命於近邊地駐牧。朱佑樘又斥方士李孜省、太監梁世、外戚萬喜等;遣散“傳奉官”二千餘人。又罷遣禪師、真人及西番法王、國師等一千數百人。旋捕李、梁,李孜省受刑死,梁芳廢死。罷閣臣萬安。劉健入閣,劉健曾充東宮侍讀。以王恕為吏部尚書,馬文升為左都禦史。舊閣臣僅劉吉一人留任。章子俊為南京戶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加封為太子少傅。

聽說章子俊的任命是由吏部尚書王恕舉薦,目的是讓章子俊去管理西南民生之患。

這個職位也是王恕原先在南京的職位,而加封太子少傅是為了被剝奪平安伯爵的補償,在等級上同樣從一品,所不同的是爵位是論功而賞賜,三公三孤為專授,太子少傅就屬於三孤的職位,隻不過是虛銜。

這一次被提升的還有原刑部右侍郎何喬新為刑部尚書。原刑部尚書杜銘致士,加封太子少保。杜銘可謂是錦衣還鄉養老善終了。原吏部郎中吳道宏加進為吏部左侍郎,步入正三品的行列。原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趙文博加封為太子少保。原禮部尚書徐溥升任為加少傅、太子太傅,進華蓋殿大學士,進入內閣,參預機務。原翰林院侍讀學士徐瓊升任禮部尚書。原工部郎中夏誌明改為大理寺左少卿,官至四品。原詹事府左司直郎袁潔升任為承宣布政使司左參議,從四品。原戶部員外郎嚴祖興升任為謄黃右通政,為正四品,也算是升了一級。

朝廷吏部的新任文書下達已半年有餘了,朝廷上下也是煥然一新,新元新氣象,朝政也步入了“正軌”,新皇朱佑樘從政也穩定了,一改往日烏煙瘴氣的景象,各項新政紛紛出台,從朝堂到地方糾正了前朝的許多弊政懶政,可是新任的南京戶部尚書遲遲未入職,朝廷的緹騎已經派出了二次前往平安鎮宣旨後,章子俊還是沒有去上任就職,不日由吏部驗封清吏司郎中韓衛清,戶部右侍郎魏宗清,右副都禦史趙鳴上疏彈劾新任南京戶部尚書章子俊“廢令不尊”。

這種升官不去上任的事,在大明可是頭一次遇著,好像古往今來從未有過,翻遍所有條列似乎沒有對這樣的事有什麼處罰規定,隻有各個衙門裡頭對官員無故曠工,摸魚,打醬油的各種處罰,在朝堂上也隻是規定“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

可是人家根本就沒去上任,這些處罰似乎用不上,上任的文書也已經下達了,各路抵報也已經發出,前去宣旨的文書那個人也接下了,在朝廷的人事上,目前南京戶部尚書就是章子俊了,可不見人影,這可咋辦。

如果說是一個地方官,比如縣令、知府什麼的五品以下的官職不去上任,分分鐘就被替換了,想做官的人何止千萬,可單單是朝廷大員正二品尚書級彆的就不好說了,首先想到的是另有隱情?還是彆有用心?要說不上任一般本人會上疏原因,要麼乞骸骨,要麼病重,要麼遇上邊關戰事等等,總要有個說明吧,可這一次就是這樣,章子俊遲遲沒有上疏,這讓朝廷上下有點看不懂章程了,這不一些官員就座不住,聯名參劾。

古代法律中有著“犯令”和“廢令”兩個違法行為,“犯令”指的是越職行為,做了一些本不能做的事兒,就要受到懲罰。“廢令”指的是玩忽職守,本應該做的事情卻沒有做,這也要受到律法的約束。因此在古代的法律體係中,玩忽職守被視為違管理違反法律的行為是法律中明文禁止的,違反了法律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即使已經被免職或者調任,違反了法律也需要受到懲罰,也就是我們現在的終身責任製。

官吏在崗位上不辦事,是有明文規定條款進行處罰的。例如唐律中要求管理必須堅守崗位,如果管理沒有在自己輪班時完成自己的工作,那麼就將受到杖責,並且根據程度不同,受到的杖責數量也不同。如果官吏沒有及時上報地方情況導致消息滯緩,同樣也要受到杖責懲罰,這就是應奏不奏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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