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禮幾乎不在家裡吃。他每天早上就在外麵買一個饅頭吃。餓了就不停的喝水,肚子能飽就行。
宋微染動作不容他拒絕:“拿著,還是說你想媽看到我給你雞蛋,然後罵我?”
此話一出,雞蛋已經被他裝口袋了。
薛禮走路速度很快,四十分鐘的路程硬是被他用半小時就走到了。額頭上全是汗,他卻一點也不累。哪怕心咚咚咚的跳著。
他說不清楚,為什麼會走的那麼快,好像後麵有誰在跟著他一樣。
一路走過來,撞到了好幾個人。他的腦子空空的,什麼都沒想。
到了乾活的地方,他找了一個稍微空一點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從口袋裡掏出雞蛋,目不轉睛的看著手心的雞蛋。
喉結不由自主的上下滾動,他吞了吞口水。
家裡的雞蛋是屬於薛尋的,薛禮已經很久沒有吃過雞蛋了。她為什麼要給雞蛋自己,是可憐他?
這不是沒有可能的。她對誰都是那麼好。
薛禮一直想不明白宋微染為什麼會喜歡上薛尋,又為什麼會嫁給他。
在薛禮看來,宋微染和他們不是一路人。他們能解決溫飽已經很不容易了。宋微染卻不是這樣的。
薛禮小口小口,視若珍寶的吃完了雞蛋。
原來雞蛋是這個味道。
一直以來,到了工地立馬乾活的薛禮,在馬路邊坐了好一會,直到有人來叫他的名字,才回過神。
薛尋在鋼廠中做的是檢查機器的工作,他是大學生。乾活又認真。廠裡的領導很看好他。
他長相俊朗,眉眼深邃。做事利索。人也好說話,還是大學生。
廠裡有不少的女孩暗地裡喜歡他。
大家知道薛尋已經結婚了,那些小心思放起來了。至少明麵上獻殷勤也隻有一個了。
梁芸是在一個下雨天認識的薛尋,她沒帶傘,是他借了一把傘給她。
她對薛尋是一見鐘情。
還沒等她表露愛意,薛尋已經結婚了。
梁芸沒有放棄對薛尋的喜歡,結婚了又怎樣。薛尋這麼優秀的人,就應該配和自己一樣優秀的人才對啊。
而且,她聽說了薛尋的另一半非常的普通。
“薛尋,我能請教一下你,這個機器的操作原理嗎?”梁芸拿著筆記過來問薛尋。
她想方設法的想要跟薛尋多相處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