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誌超越柯南的男人!
我知道我的書不是人名幣,做不到讓所有讀者喜歡,能讓絕大多數讀者喜歡的作品目前來講隻有一部,叫詭秘之主。
我更多是希望能讓大多數看我書的讀者,覺得還行,就好,當然如果能在本就疲憊的現實生活中給大家帶來些許的輕鬆,歡樂,那就更好了。
但是你也不至於說是主角拿個楓葉金幣就人品不行了,就全盤否定了,哎呀那叫一個上綱上線。
我必須得強調一下,咱這首先是一本小說,其次是一本輕鬆向同人幻想小說,說白了,跟現實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何必呢?
彆的小說裡動輒殺人焚屍甚至連骨灰都給你揚了,你不照樣看的津津有味?你怎麼不說萬萬沒想到你會殺人焚屍揚人家骨灰呢?
你可以不喜,那麼多小說供你選擇,叉掉下一本唄,但是你能不能彆非得拿現實世界的道德觀去綁架一個小說裡的人物?是不是顯得有點幼稚?
或許我應該自信一點,把‘有點’換成‘很’,這種行為在我看來真的搞笑。
本人寫這本小說靠的是對童年美好記憶的熱愛,真要靠這個掙錢那我得餓死。
無欲則剛,所以頭鐵,話就放這,不想看,請叉掉,彆再特意跑來秀自己,真的不好。
生活已經很苦了,寫本小說自娛自樂還得挨罵,都是第一次活,誰?慣著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