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公寓之乘楓破浪!
根據電影《媽媽不哭》和真實事件改編。
一開始,劇情就是在法院進行的
本院認為,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於雙方婚生子廖某花的撫養權問題,雙方均認為離婚後女兒廖某花隨己共同生活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由此表達的對孩子的真實情感及負責精神,值得讚賞和肯定;但考慮到婚生女廖某花的意願,其有意由沈某某撫養,被上訴人的證據表明其為撫養和照顧孩子付出了不少心血,而上訴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婚生子廖某花隨被上訴人共同生活存在明顯不利於女兒今後健康成長的情形,因此,本院認同原審法院關於孩子隨沈某某共同生活的判決。若廖某甲今後發現孩子隨沈某某共同生活明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可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綜上所述,原審認定事實清楚,判決並無不當。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沈夢琳從法院走出來後,就一直麵帶笑容,她可終於保護好了她的女兒了。
而這個時候,原告也出現了,就是那個廖旭乙,沈夢琳立馬將笑容收住,然後耀武揚威的看向了廖旭乙,並比出了勝利的手勢,廖旭乙的臉色那個鐵青的呀,直接甩頭就走了,他不想再見到這個婆娘的嘴臉了。
沈夢琳看著那人走遠之後,就對著旁邊的律師發泄著自己的不滿,“嘿,這人啥態度呀,真的是,一點禮貌都沒有,切。”
律師“沈女士,你也彆去刺激他了,反正我們已經贏了,不需要再在意這些事情了。”
沈夢琳想了想“也是,哎,我時間快到了,我要去接女兒了,再見,不,最好是再也不見,我可不希望還要再打官司啥的,哦,不好意思,我不應該說這樣的話的,很抱歉。”說完向律師鞠躬道歉了。
律師無謂的擺了擺手,笑了笑,“沈女士,沒關係的,我們也習慣了,畢竟與律師發生交集的話,很大幾率代表著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我們仿佛變成了厄運的代言人,我們也不希望這樣的嘛,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總要有人出來為弱勢群體發言的嘛,好了,沈女士,你快去接小花吧,彆讓她等急了。”
沈夢琳點了點頭,“好的,那我先走咯,真的很謝謝你,諸葛律師。”說完後就直接去停車場了,然後就開車去女兒的學校接她了。
……
一所學校門口,一位14歲,正值青春的妙齡少女正向四周圍看了看,終於她看見了日思夜想的那輛車了,而且從車上還下來了一位婦女,招手呼喊道“小花!!”
小花立馬就趕過去了,直接就擁抱了那位婦女,“老媽,我可終於等到你了。”
沈夢琳寵溺的揉了揉她女兒的頭,“是呀,寶貝,走吧,我們回家吧。”然後就直接打開車門,讓女兒進去。
小花很是歡欣的坐了進去,過程中,媽媽還特意用手護住她的頭,免得小花的頭撞到車。
小花進去之後,沈夢琳也回到了自己的駕駛位,然後看了看旁邊還沒有係安全帶的小花,笑道“小花,要係好安全帶喲。”
小花聽到了母親的話,這才從欣喜的狀態裡抽離了出來,愣愣的點頭,“哦哦。”然後就乖乖的係上了安全帶。
然後沈夢琳就開車走了。
……
小花“媽媽,你是打官司贏了嗎?”
沈夢琳“是呀,法院已經駁回了對方的上述,你的撫養權現在還是我的,開心不。”
小花手舞足蹈地道“開心!這樣可以跟母親一直生活在一起咯!”
沈夢琳輕笑了一聲,她女兒實在是太可愛了,“沒問題呀,不過你以後可還是要嫁人的呀,到時候肯定就不要媽媽我了,唉,中年婦女深陷孤獨危機。”歎了口氣,搖了搖頭,這人好無恥呀,故意調戲她的女兒。
小花抓狂了,“嗯唔,老媽,你可真壞呀,不跟你玩了。”然後就雙手抱胸,氣鼓鼓的坐在了那裡。
沈夢琳“哎呀,媽媽錯了,我親愛的女兒就原諒我吧,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