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波昨天被江帆暴揍了一頓之後,越想越氣,終於還是選擇了找他姐夫幫忙。
正好趙誌忠也在找機會跟江帆算賬呢,聽說小舅子被他打了,立馬安排了兩個同事給他抓進了巡查局。
“說,昨天晚上五點,你在什麼地方!”
上輩子,江帆最怕跟這群巡查打交道,因為他害怕趙誌忠。
趙誌忠雖然不姓張,但是在張家,他一直跟個主人一樣,可以向其他人發號施令。
這主要取決於他的社會地位比較高,破了兩場重大刑事案件,成了刑警隊長。
所以張小玲她爸媽在外麵提起自己的女婿,一律提到的都是趙誌忠。
而家裡乾活出力的,卻永遠是江帆。
可這輩子,江帆不怕了。
以他人生四十多年的閱曆,和這群人周旋,簡直綽綽有餘。
“巡查先生,我是前進村的人,就算我真的犯了法,也不該由你們提審我吧?你們跨區辦案,真是辛苦了。”
“少廢話!彆在這套近乎,我們辛苦不辛苦,用不著你來說!趕緊交代你自己的情況!”
一名巡查用力拍了下桌子,試圖在氣勢上壓倒江帆。
可江帆的表現要讓他們失望了:“不是,巡查叔叔,你還真以為我是關心你們啊?我的意思是,你們跨區辦案,符合規章製度嗎?是誰讓你們把我抓來的啊?我猜猜,那個人該不會是姓趙吧?”
“呃……咳咳……”
兩名巡查麵麵相覷,表現的有些尷尬。
本以為江帆就是個涉世未深的應屆畢業生,可現在審起來才發現,竟然困難重重!
這跟趙誌忠說的不一樣啊?
“我們跨區辦案,後麵會補充手續的,這個就用不著你操心了!我問你,張小波跟你什麼關係?你昨天為什麼要打他!他現在已經住院了,還斷了一根肋骨,你知道你這是什麼行為嗎?”
江帆點了點頭:“知道啊,正當防衛。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呦,你還挺懂法。那你應該知道,你這不是正當防衛,而是防衛過當!否則,你怎麼沒受傷?”
“巡查叔叔,首先我要糾正你一點,判斷是不是正當防衛,不能以結果來定論,而是要看不法侵害人當時到底做了什麼。他帶著十幾個小混混,拿著鐵鏈甩棍,闖進了我家的大門。這種情況下,我打死他,都是正當防衛。我有人證物證,不信的話,你現在就去我們村打聽打聽,反正你們也挺閒的。”
“你!”
兩名巡查被江帆懟的啞口無言,而這時候,又一名巡查走了進來。
他在二人耳邊低語,兩人臉上立刻露出了震驚的表情。
隨即跟江帆說道:“咳咳……那個……這裡麵可能有誤會,這樣吧,你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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