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相信了杜采歌,然後開始圍觀鄔杏兒。
但也有人提出了質疑:“寫出了歐若拉這麼好的歌,還會忘記注冊?我不想懷疑海明威,但這明顯不合邏輯吧。”
然後馬上就有網友幫杜采歌說話。
“如果你也寫過東風破,百萬個可能,綠光,蝸牛……這一百多首歌,再加上Luvletter,Mylon……這幾十首純音樂,你也有資格忘記注冊幾首歐若拉這種檔次的歌。就像億萬富豪能眼睛都不眨地捐出幾個億,普通人一輩子也賺不到一個億。你覺得一個億很多?在億萬富翁眼裡也不算什麼。”
這位網友評論中,最難得的,是他把那一百多首歌曲的名字全部寫了出來,看得出是海明威的狂熱粉,一般人可記不住這麼多。
當然,這種事原本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爭個清楚。
你願意相信海明威呢,自然就會覺得鄔杏兒是抄襲。
你要是看人家鄔杏兒弱質纖纖,楚楚可憐,心生同情,那就會覺得是海明威倚老賣老,打壓新人,抄襲什麼的不存在的。
這和智商無關,而是有的問題,不明真相群眾確實很難判斷。
但在這個時候,有位誰也沒想到的玩家入場了。
大華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查,海明威自1994年起,至今的14年中,共計注冊了1447首華語歌曲,其餘外語歌曲、純音樂也有許多。這些歌曲的質量都很高。我們期待著這些歌曲向外發表的一天。亞洲音樂之神?其實沒毛病。”
就這麼短短的一段話。
卻讓整個大華國嘩然。
對,不僅僅是歌迷的圈子嘩然,不僅僅是音樂圈嘩然。
事情迅速出圈。
這已經不僅僅是音樂圈的事情了。
官方出麵為一個人辯護,這可不是什麼小事!
小孩打架,大人一般不會出場拉偏架的。
而這次大人不但下場了,拉偏架了,甚至還用“亞洲音樂之神?沒毛病”這樣的話,這樣地官方來給海明威背書。
所以這件事才會迅速出圈。
就像是一位作家,他的作品很好,但通常也隻限於文學圈、喜愛文學的讀書人圈子知道他。
可如果他拿到了諾貝爾文學獎呢?那就出圈了,立刻變得家喻戶曉了。
就事論事地說……在地球上,莫言獲得諾獎之前,有幾個人認識他?
但是自從他獲得諾獎,街邊擺著地攤賣塑料飾品、幼兒玩具、劣質鑰匙扣的老奶奶也能回答:“莫言?我知道他,拿到了那什麼文學獎,給我們中國人爭光了嘛!”
杜采歌呢,本來作為一個跨界的藝術家,就容易出圈,並且三天兩頭上熱搜。
而這件事,也有著易出圈的“體質”,因為官方認定一個人是“亞洲音樂之神”,這絕對是出乎所有人意料,被很多人潛意識認為不可能發生,一看到這樣的事,腦海裡第一個生出的念頭是“臥槽這是哪個高仿號”“著作權協會被盜號了吧”“這是臨時工乾的吧”之類的。
等發現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又會開始猜“難道海明威的爸爸是著作權協會的副會長”“海明威的女朋友的老爸是著作權協會的老領導”“肯定是海明威給著作權協會捐了十個億”之類的。
要不沒理由啊!
大華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這種官方機構,憑什麼給一個普通的藝術家背書啊!
官方就是官方,哪怕是一個街道辦事處,都敢怒懟大明星,更彆說大華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這種層次的機構了。
在震驚之後,更多人注意到了幾個細節。
首先呢,海明威是從1994年開始注冊歌曲的。這無疑是官方進行了證明,海明威其實就是林可,而不是一個突然從某旮遝裡冒出來的新人。
其實網上一直有個論調,說海明威其實和林可毫無關係,隻是借了林可的皮。
當然有理智的人都知道這是個笑話,可總也有些無聊的人喜歡標新立異。
而且無聊啊,吃得太飽了,有多餘的力比多要消耗。不多敲敲鍵盤,還能乾啥呢。
另一個細節是什麼呢?
自然就是:“共計注冊了1447首華語歌曲。”許多人當場懵逼。
因為前不久才有人統計過,杜采歌填詞作曲的華語歌曲,是164首。包括2008年發布的這20多首。
懵逼之後就是抓狂。
“海明威你這個混蛋!虧我一直都幫你說話,毫不退縮地和黑子對線,甚至不惜和我的朋友鬨翻。甚至從不看網絡的我,還去注冊了一個創始網賬號,每個月給你訂閱,投月票。可原來你這個濃眉大眼的也背叛了革命!偷偷藏了那麼多好聽的歌不發表!你對得起我們這些粉絲嘛!看我手中這張月票,本來要投給全職高手的,現在沒了,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