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句話,在娛樂圈,看上去最光鮮的藝人,包括演員、歌手等,其實都是食物鏈最低層的。
而內容創作者,優秀的詞曲作者、編劇、導演,則是這個圈子裡的掠食者。
藝人除非到了影帝影後、歌王歌後級彆,否則在這些內容創作者麵前都隻能低頭。
娛樂圈最上層的,則是資本。
再如何大牌的藝人,也隻是資本的玩物。
如果能替資本賺錢,或許還能被好好對待,就像對待純血的寵物一樣。
如果不能,或者不願好好替資本賺錢……那就指不定會被玩弄的多麼淒慘了。
在地球上,韓國那幾位死得淒慘的女星,早已用生命揭露了韓國娛樂圈的一些黑幕,但是有用嗎?
她們動搖不了資本分毫。
而那些沒被揭露的地方,又藏有多少黑暗呢?
克裡斯是尊重海明威的,不僅僅是因為海明威是一位優質的內容創作者,更因為他了解到,海明威本身就是一位億萬富翁。
這是苟德林出版社在為《冰與火之歌》做宣傳時提到的:這是一位億萬富翁寫的書!
海明威是一家市值千億的公司的大股東,身價超過百億美元。
這樣一位億萬富翁,是出於真愛,才給你們寫書,為愛發電,不可錯過!
許多人就衝著這個噱頭,將信將疑地入手了一本《冰與火之歌》,本來隻是想看看億萬富翁的思維與普通人有什麼不同。
結果都是“真香”。
在網上流傳著一個段子:當初有位紐約時報暢銷榜上的奇幻作家,在《冰與火之歌》連續霸榜之後,在一場作家們的派對上語氣酸酸地說:
海明威辣麼有錢,還來寫書和我們搶飯碗乾嘛?一本奇幻,憑什麼連續拿到暢銷榜周冠,指不定是花錢刷的。反正他辣麼有錢,寫書不是為了賺錢,隻是為了揚名吧。
不過後來他終究按捺不住,找彆人借了一本《冰與火之歌》閱讀。
下一次派對的時候,彆人再問他,他沉默半晌後,歎息一聲說:“不知道海明威經營著公司,有沒有時間寫書?如果因為俗事影響他寫作就不好了。奇幻這種類型問世已經幾十年了,雖然優秀作品不少,但還沒有出現過那種真正偉大的作品。現在奇幻市場的增長有點陷於停滯了,我們亟需幾本真正偉大的奇幻,來帶動整個奇幻市場的發展。希望海明威能保持水準,完成這部偉大的作品。”
這個段子是真是假,已經不可考究了。
也沒必要去深究。
總之,“海明威”之名,對星條國的普通人來說,隻是小有名氣。
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作家、詞曲作者、億萬富翁,從來沒有出現在星條國的國土上,也不值得偉大又驕傲的星條國人關注。
可是對於文化圈、娛樂圈的人來說,“海明威”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名字!
不僅克裡斯對杜采歌很尊重,旁邊幾位明星也都收起了之前那輕浮、打趣的態度,顯然對海明威之名也是略有耳聞,不敢過於放肆。
一個明星,或許敢於在比自己更大牌的明星麵前大放厥詞,爭吵,甚至辱罵,撕逼,揮舞拳頭。
但絕不敢在億萬富翁麵前這樣做。
因為,一個比他更大牌的明星,其實也拿他沒什麼辦法。
而億萬富翁是可以封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