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買的場次,還要30分鐘才進場,杜采歌和段曉晨在等待區坐了一會。
段曉晨靠在他懷裡,低頭玩手機。
杜采歌鼻端充盈著天後的香味,但是卻沒有心猿意馬。
他思考電影的事。
“等到開完慶功宴,我要去一趟星條國。在那邊可能要待一兩個月,直到……”杜采歌沒說“直到”什麼。
他心裡想的是,直到8月底、9月初,許清雅臨產的時候,再回國。
但這話肯定不能當著段曉晨的麵說出來。
否則就是討打。
於是他停頓了一下,語氣有個轉折,“你呢,和我一起過去麼?”
段曉晨從手機上收回視線,幽幽地說,“我去乾嗎?”
“要發新歌了,得宣傳啊。”
“然後呢?”
“然後什麼?”杜采歌沒聽明白。
“是我問你,你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
“你是說,宣傳完新歌之後?”
段曉晨還是靠在他懷裡,小聲說:“是啊。”
杜采歌沒弄懂她的意思,試探著說:“你有什麼想做的呢?”
“我說了,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段曉晨的音調陡然拔高。
但是給杜采歌的感覺,她雖然有點小情緒,但並不是生氣,隻是在強調。
“我現在也不知道,到時候再說吧。”在沒弄懂她的想法之前,杜采歌隻能含糊其辭。
段曉晨不滿地在他大腿上掐了一把,“哼。”
到了快入場的時候,她才突然說:“如果要在星條國長住,哪個城市比較宜居?”
杜采歌覺得她的問題很奇怪,但還是認真回答,“不知道,沒去了解過。華盛頓、紐約肯定會方便一點,畢竟大都市嘛。不過要說宜居,可能波士頓,邁阿密,西雅圖都還不錯吧?還有……”
說到這,他猛地意識到了點什麼,低頭看著段曉晨。
段曉晨靠在他懷裡,似乎並不是意有所指,而是隨口問了一句而已。
杜采歌試探著反問:“你是想在星條國長住麼?”
“也許吧,”段曉晨用耐人尋味的語氣說,“說不定我看到你就煩,想躲得遠遠的呢。”
才怪。
想了想,杜采歌從自己過目不忘的記憶裡提取了一些信息,說道:“我覺得,聖何塞不錯。舊金山也行。或者洛杉磯,嗯,奧克蘭也適合居住。總之,一定要在加利福利亞。”
段曉晨皺了皺眉,“聖何塞?奧克蘭?”
顯然她對這兩個城市不怎麼了解,或許隻是聽著覺得耳熟,但是想不起來彆的信息。
“為什麼一定要是加利福利亞?”
杜采歌開玩笑說:“因為啊,有首歌。”
清了清嗓子,杜采歌唱道:“thereshestoodinthedoorway”
“iheardtl”
“andi&nyself”
“tdbedbel”
“theupadsheshowed&netheway”
“ithoughtiheard&nsay”
&otia,sucovelyplace”
“plenty&nattia”
“any&neofyearyoudit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