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那個女玩家!
李1淡定地回道“屋子是鬼。”
(曾在某簽約作者分類小群提出了這個腦洞在這個故事的基礎上,以屋子為主角,寫一個意想不到的開篇,具體就不在本書論述了。)
“恭喜,答對了!請選獎勵。”
伴隨著二哈一聲落下。
李1麵臨著五個選擇
參與抽獎。
獲得15步步數。
退出副本,獲得1000晶幣。
獲得一次求助機會。
獲得一次提示機會。
毫無疑問,李知夜肯定選擇15步步數的獎勵,畢竟做選擇是李1。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武器店離大家很近,而且在場的都不是菜雞玩家,聽力都很好,但是除了李知夜能夠通過李1的聽覺聽到二哈講話以外,三女都未曾聽到武器店裡有一絲動靜。
所以李知夜在小隊頻道把剛才的所見所聞分享給了三女。
在三女理解後。
“……我們走吧。”李知夜操控李1走出武器店前往下個目的地的同時,他也走上了石板路,不過讓他錯愕的是,他腳下的數字是14。
看來剛才的推理還是有點小紕漏。
李知夜在小隊頻道解釋道剛剛我說錯了一點,每個個體的初始步數不是固定的,是體質決定的。
早知道李知夜把小隊裡妹魂的屬性加成全部切換成體質就好了,也就是2特權,但現在切換似乎已經沒用了。
緊接著,是肉裝嫦娥走到了石板路上,她的步數比李知夜多,有31步。
趙幼菡有22步。
團團隻有10步。
四人全部下去後,李知夜的推理得到了完全的印證。
倒是團團突發奇想,又爬到跟過來的坐騎李身上,讓他把自己舉高高走了幾步,然後她又跳到地上,發現,即便是騎在彆人身上,該扣的步數還是會扣。
最終,團團和坐騎李一起抵達了剛剛那個李1待過的武器店。
李知夜去了對麵的雜貨店。
趙幼菡和肉裝嫦娥的步子多,往前麵的店子走了。
這回輪到團團選擇擲骰子了。
和之前李1體驗的一般無二,二哈依然是從嘴裡吐出一個骰子,隻不過這個骰子一陣滾動後,停了下來,朝上的那一麵寫著兩個字——
“鬥文。”
作詩嗎?還是說對對子?能剽竊古人的作品嗎?正當團團疑惑鬥文是什麼鬼的時候,二哈用它那好似傘兵一號的聲音說話了。
“你一個人拍全家福。”
團團懵了。
我一個人拍全家福?
突然說祖安方言,什麼意思?
這二哈成精了?
奇妙貓震驚啦jg!
團團瞬間反映過來,這怕不是要祖安鬥文哦。
“你戶口本不能翻頁。”
字數都給你對上了!
果然,二哈似乎有些意外,繼續說道“想給你馬送鐘,可惜我沒有鐘,你也沒有馬。”
團團微微一愣,想了想,回道“你的馬和我的狗都很想咬你,可惜,我沒有狗,你也沒有馬,但是沒關係,咬你的狗會有的,但你永遠沒有馬。”
……
二哈“天氣轉涼記得提醒你馬多穿衣服。”
團團“和你馬走一起的時候記得走快點。”
最終,二哈歎服道“兄弟,唇槍舌劍啊,請選擇獎勵吧。”
參與抽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