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的什麼!
易緣
我沒有什麼不甘心的地方,就害怕為妙以後會是一個人。
我在17歲生的為妙,那時我還沒有成年。
不過我從來沒有後悔。
我出生在富裕家庭,16歲之前我過的幸福快樂,在我16歲時我家破產了。
爸爸和媽媽相約一起自殺,把我交到了他們的好朋友家。
他們在他們的婚房裡割了腕,鮮血染紅了他們身下的白床單,像喜被一樣。
當時我覺得他們沒有必要尋死,也很疑惑為什麼不帶我。
後來我才知道他們都得了癌症,而且到了晚期,活不了多久了。
他們不想要連累我。
在他們的朋友家,剛開始我過的很好,但之後就變了。
所以我就找他們要了1000塊,不在他們家住了。
我暫時住在學校,上完晚自習之後我會去打工,我想要上大學,1000塊肯定是不夠的。
那個時候我在一個夜市當服務生,我就在那時碰見了陳理。
陳理在初中畢業就開始混社會,遇見我時剛剛成年。
陳理說他喜歡我,他租了一套房子,想讓我住過去。
我原先是不同意的,但是他對我太好了,什麼粗活累活臟活都會幫我,即使是他沒有錢,也會給我買聖誕節禮物。
他還說會供我讀大學。
然後我就住過去了。
我對他挺有好感的,覺得可以和他過一輩子。
結果有一次,他喝醉了。
他強要了我。
在我哭的最難受的時候,他說他會照顧我一輩子。
我邊哭邊打他,恨不得把他打死。
在那一段時間,他不讓我上學,不讓我出門。
如他所願,我懷孕了,有了為妙。
這讓我高三就輟學了,然後陳理說就不要考大學了,他們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也挺好。
我沒有說話,在這種情況下,我還有什麼選擇。
我不可能放棄一條生命啊!
我隻能冷淡對待陳理,以表達我的憤怒。那是陳理第一次罵我,讓我清醒一點,他是我孩子的爸爸。
我才意識到,陳理有多麼的惡劣。
之後我就在懷孕期間學習,幸運的是鄰居家裡有小孩學習,我主動去幫忙教他,借此學習。
兩年後我考上了不錯的大學,離陳理家很遠。那是我以自殺為威脅得來的權利,但陳理把為妙留在了他身邊,想要像放風箏一樣,將我牽在手裡。
大學,我在咖啡廳裡打工,那個時候我遇見了王俞。
他每天來咖啡廳,坐在靠窗的位置,一坐就是一下午。
那個人真的好美,不食人間煙火。
我的同事每天中午就在談他,說他年輕有為,28歲就達到了什麼成就。
每次他接過我遞的咖啡,都會對我笑一下,對彆人都不會有表情。
我不知道,在那個時候,我已經刻意注意他了。
之後,他對我表白,我的心漏了一拍。
我離開了那個咖啡廳,我已經是個破布鞋了,自卑的不敢麵對彆人的好感。
他沒有死纏爛打,但他會給我送玫瑰花,給我送珠寶,香水,項鏈。
我說我不喜歡這些,彆送,他就送我彆的。
無論我怎麼跟他說,他都在我身邊。
如果不是那天下暴雨,我看見他為了給我送傘,全身上下都濕透了,患了重感冒。
我不會意識到我愛上了他。
我想我照顧他到他痊愈,把他的東西都還給他,說一些狠話,然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