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著筆記斷斷續續地背著,洛澤走進來在我麵前放一杯咖啡。
轉眼也是六年級的小屁孩了。小時候隻覺得小崽子軟糯可愛,長大了眉目開始舒展,變得有些硬氣。
洛澤像他爸爸,能動手的絕不說廢話。
我翻著筆記抬頭看了他一眼,摸了摸他腦袋,他卻躲開了,大概是長大了吧。
我笑笑向他道了謝繼續埋頭看下去,他卻在我身旁一動不動。
我思慮著小屁孩是不是有什麼話想和我說。
他突然開口“你大學離的遠嗎?”
我猛地愣了一下。
遠著呢,十萬八千裡的那種遠。
小崽子一定舍不得我,畢竟隻有我會背著他媽他姐帶他去吃碎冰冰打遊戲。
於是我和他說“我會常常回來看你。”
鬼知道常常是多常常。
他扭捏了一下,往我手裡塞了一個東西,然後有些慌張地出了門。
一隻口紅糖。內圈裹了一張紙。洛澤清楚稚嫩的字跡寫著“我喜歡你”
我沒反應過來,愣了幾秒以後突然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想起自己六年級的時候班裡也已經有男生女生開始傳“我喜歡你”之類的小紙條,被問到喜歡誰還會遮遮掩掩麵紅耳赤。
小屁孩去學校不學好,淨學些沒有用的東西。
我得把這紙條好好存著,等他長大了給他看羞死他。我暗自想著洛澤長大後在我麵前羞愧而死的畫麵笑出了聲。
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多大來著
大概還在上幼兒園吧。
現在也長那麼大了。
今天去拍證件照的時候,感歎了一下。
我變好看了。
應該可以稱作好看。
長睫濃眉大眼,唇色帶著淡淡的粉色。
符合現代人的審美。
真是個痛心疾首的年代,
小屁孩也看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