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寫網文!
王漸走到漫畫展台,看見很多不該出現在布朗克斯區書店裡的人。
有文質彬彬,一臉學者模樣的、有西裝革履,商業精英的樣子、甚至還有幾個中年模樣的人。
而這些人,居然在討論《蜘蛛俠》的劇情?
《蜘蛛俠》這麼火嗎?
王漸也排在了隊伍後麵,想要買一本《蜘蛛俠》看看,到底這玩意講的是什麼?
能讓這麼多人,為其瘋狂。
在長達一個半小時的等待後,終於輪到了王漸。
在支付了4美元後,他拿到了薄薄的一冊漫畫。
這個好像叫做,單行本?
看到很多顧客直接拿著漫畫,蹲在書店門外就讀了起來,王漸也有樣學樣的蹲了下去。
十幾分鐘後,王漸抬起頭了。
這本書…
太爽了!
主角表麵上是個沒什麼存在感的小透明,暗戀女神,不敢表白。
可實際上,卻是個擁有特異功能的超級英雄。
不但行俠仗義,還暗中幫女神解決了很多問題,並用新身份和女神談起了戀愛。
這種全世界都看不起我,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很牛x的暗戳戳的爽感,簡直直戳大部分混的不如意的人內心,讓人欲罷不能啊。
唯一的缺點就是,太短了。
王漸站起身來,摸了摸兜,一咬牙,又去買了一本《蜘蛛俠》上一冊的單行本。
繼續蹲在角落裡,看了起來。
又過了十幾分鐘,他雙眼不太聚焦的看著書店門口的人來人往,腦子則在想著這本漫畫的劇情。
一樣的裝豬吃虎,一樣的拯救世界。
就是,有點單調?
美女傾心呢?
看不起的人,紛紛打臉呢?
王漸思索片刻,覺得這兩本《蜘蛛俠》,還沒有腦中那本《我是大法師》爽的花樣百出呢。
至於合理性。
蜘蛛咬人發生變異,和吃地瓜魔力無限,區彆很大?
除了漫畫比小說多了一些圖片,合理性更好一點,其他的也差不多嘛?
而且,小說純文字也有利有弊。
畢竟沒有圖片,可以承載更多的內容,讓人爽點不斷,沒有一本本漫畫的割裂感啊。
要不,
試試?
王漸猶豫片刻,站起身來。
想要把腦海中的網文轉變成英文小說,就得有一定的英文水準。
雖說,穿越過來之後,英文水平明顯要比上輩子高很多。
但,寫小說還是不太夠吧?
他將漫畫放到寄存處,然後走到書店後方,找起英文工具書來。
在一番對比、查看之後,覺得《牛津英文大詞典》比較合適。
看一下定價。
450刀?
這尼瑪搶劫啊?
這時,書店的店員走了過來,看著明顯猶豫的王漸,拍了拍他的肩膀。
“先生,那邊有二手的《牛津英文大詞典》,價格隻有新版的三分之一,內容應該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