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修行本是人間清風客!
且說桑月,得了稱心如意的寶貝立馬原路返回。因是和蘭秋晨一同發現的,自然要一同欣賞欣賞。
大半夜的桑宅仍燈火通明,倆姑娘各坐茶幾的一邊圍觀。看著桑月把那塊圓石,哦,是水晶洞打開,露出裡邊一顆直徑十幾厘米大的水晶球。
“哇——”蘭秋晨滿懷期待地看著它,爾後抬眸一本正經道,“就這?一顆透明的水晶球。”
當然,她承認自己功力不到家,導致眼力不太行。
畢竟,值得她大半夜讓莫拉劃破空間距離,千裡迢迢地去一座偏遠小城鎮購買的定非凡品。但是很奇怪,這次她居然一點都不羨慕嫉妒。
因為見鬼的是偶像,多尋一些法寶防身對自己更有好處。
正所謂能者多勞,庸者抱大腿嘛~。
“讓你勤快練功,你不聽。”桑月今晚心情愉悅,完全聽不出對方的言外之音,“以後再偷懶,有寶貝擺在你麵前你也看不出來。”
蘭秋晨撇著嘴角挺直身,謝了,這種寶貝看不出就看不出了。
“花了多少錢?”
不知偶像的養老金還在否?要不要她這助理去打工養她?
“沒花錢,用三瓶藥換的。”桑月滿意地摸摸光滑清涼的晶體,“又有人幫咱們試藥了。”
她加了對方為好友,對方要求的,說要她負責售後。
把手機遞給蘭秋晨,負責就負責吧,正愁找不到人試藥,現成的人送上門,她沒道理拒絕。
“屠夫?”蘭秋晨接過她打開界麵的手機一瞧,“這名字好反派啊。”
“管他正派反派,都是客戶,要以禮相待。”見她對水晶球沒興趣,桑月把它放回水晶洞,合上,“你去加他,就說是我助理,讓他有什麼問題找你就行。”
她跟對方說過的,畢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服藥,自己不可能一直在外邊等著。
明天初八了,蘭秋晨的朋友來裝修工作室。在工作室完成之前,她隻有晚上才能從莊園裡出來。手機就暫且留給蘭秋晨保管,隨時恭候對方的征詢來電。
進入莊園,抱著那塊圓石直接往湖泊裡一倒,踏入靈泉所在的清川。
她當時問過那位叫屠青雲的店員,是否滴血認過主。
對方也老實,承認這水晶球曾被他和一位兄弟嘗試滴血認主,失敗了。清洗乾淨之後,就把它放入水晶洞一直到今天,已是乾淨,無需消毒之類。
如果她非要用消毒液去塗抹清洗它,會否對它有所損壞不得而知。
若她不聽勸瞎洗,對靈珠有任何損壞他概不負責。
另外,他還提醒她,靈珠如果隻是靈珠那固然好,萬一裡邊藏著什麼萬年大妖之魂等待認主奪舍的話,他亦不負責善後。
因為打不過。
讓她在滴血認主之前考慮清楚,莫引狼入室誤了卿卿性命。
他的好意她心領了,同為凡人,她的好奇心和冒險精神完全不遜於他和那位好兄弟。有靈寶在手,焉有束之高閣之理?若縮頭縮腦不敢嘗試她又何必買?
“莫拉,”冒險之前,先交代後事,“一旦認主過程有異動,你即刻攻擊我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