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樂聖起訴格律詩的官司,由肖亞文正式代理。
她先去王廟村實際拍攝了村民們的加工過程,這些都將是十分有力的證據。
因為樂聖起訴格律詩的理由,就是他們認為,格律詩以低於成本價傾銷產品,由此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其實他們不知道,格律詩一號音響,全是王廟村村民在極其惡劣的生產環境下製作出來的。
他們不需要工廠、防護措施、工傷保險等等,不需要休假日、不需繳納高昂稅賦、不必在意各種汙染……
所以他們的成本可以極限壓低,因此即使格律詩一號音響批發價隻賣三千四百元,依然是有利可圖的,這就讓樂聖的“不正當競爭”理由不攻自破。
所以這場官司,格律詩贏得概率非常大,她已充滿了信心。
……
就在肖亞文忙著搜集證據,積極應訴的時候,芮小丹也接到了一個臥底任務,要去南方一段時間。
原來有個名叫吳成祥的通緝犯,侵吞三千四百萬人民幣的公款,警方一直在想方設法抓他。最近他們查到,該案犯有一位情婦,名叫沈楠。
警方想抓吳成祥,並且將贓款全部追回。所以他們派自己人林青,以“幫忙冼錢、轉移資金”為名,秘密接觸吳成祥。
而為了佐證林青的身份,他們需要芮小丹扮演林青的情婦,去接觸沈楠。確切地說,就是幫林青打掩護。
好讓吳成祥相信林青真有本事冼錢,並將錢轉移出國,從而放心將贓款交給林青。等他把錢交出來後,再抓他就方便了。
不然的話,即使抓到了人,追不回三千四百萬贓款,也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芮小丹接到任務後,跟項南簡單道了彆,“我要出去一段時間,你在家乖乖的等我。”
項南笑著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