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理,祝賀你。”馮雪嬌笑道。
“謝謝。”項南點點頭。
……
寫書一舉成名,賺了百萬之後,項南把這好消息告訴了爺爺秦百順。
秦百順知道後都很驚訝,沒想到孫子還有這才華,居然還會寫書了,他們家還真是祖墳冒青煙了。
“乖孫子,做得好,爺爺真沒白疼你。”他開心的向項南道。
“爺爺,我現在有錢了,咱們搬家吧。”項南又向秦百順道。
他們家現在還住那種老式筒子樓,是七零年代鐵路局蓋得家屬樓,麵積隻有不到六十平米,還被分成兩室一廳,可以說相當的逼仄。
而且經過近三十年的使用,房屋也顯得非常陳舊。像水電、煤氣、家具、家電等,都該換新的了。
“搬家?”秦百順一愣,隨後擺擺手,“不用了吧,這房子都住習慣了,搬來搬去的多麻煩。”
“爺爺,居移氣,養移體,住在大房子裡,對人的身體有好處。”項南勸道,“而且去到新的地方住,也不用再被人指指點點。”
雖然這些年由於項南奧數比賽拿獎、保送進大學等事跡,使得秦家的口碑得到改善。但正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憂”,有人羨慕項南的出色,就有人討厭項南出風頭。
所以秦家的口碑是有所改善,但是依然還是有人看不慣,丟個白眼,說個閒話,也都是免不了的事。畢竟人民幣那麼好,還有人不喜歡呢。
秦百順一愣,隨後點了點頭。
其實他不想搬家,畢竟這地方他住了半輩子,早就習慣了。現在搬家,實在有些舍不得。但他也願意為孫子著想。
周圍人沒人不知道他家的事,他兒子秦大誌實在太混賬,給秦家留下了難以抹去的汙名,連帶孫子都被人瞧不起。
既然如此,搬家也好,這樣到了新的地方,開啟新的生活,就不會被人小覷了。
……
“而且,爺爺,我想買所大房子。到時候,讓大哥也回來,好不好?”項南又跟秦百順商量道。
秦理有個一奶同胞的親大哥名叫秦天。當年秦大誌夫妻離婚時,兩個兒子一人分了一個,秦天就跟著媽媽去了南方。
媽媽改嫁之後,秦天成了繼子。因為他從小左手殘疾,乾不了重活,又不像弟弟那麼聰明,沒有什麼文化,所以並不受繼父喜愛,在南方也享不了什麼福。
項南早想把他接到沈東來,隻是一直沒什麼像樣的借口。畢竟之前他的身份還是學生,如果他說自己要養秦天,彆說秦百順不答應,就算秦天也不會答應。
但現在他是知名作家,身家過百萬,要幫幫自己的親大哥,完全不費吹灰之力。
“把你大哥找回來?行!”秦百順愣了片刻,隨後點了點頭。(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