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魔曲北帝戰歌!
第二百三十七章操刀必割
天之內弱肉強食優勝劣汰,弱者的生存空間極為局促。
為爭取更廣的棲身之所,更多的修煉資源,弱者大多選擇與強者簽訂契約。
而當所簽訂的契約一旦生效,其簽訂二者之間的關係,將衍變的十分微妙。
有的是相互間的利益關係,有的是相托生死的患難兄弟。
有的是卑躬屈膝的奴仆,有的則是淪為受人驅使的奴隸。
總之,誰掌握了契約烙印,誰就擁有著絕對的生殺大權。
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的生死關頭,即便是再若小的生靈。
也不願去,觸碰那牽製命脈的契印。
相反,真正睥睨四方的強者,就算弱者主動巴結,也不願與庸凡簽訂契約。
總之,天之內無論何處均已強者為尊!
試想,誰會願意掛個拖油瓶四處闖蕩!
畢竟,一個不小心掛的可是身家性命!
所以,但凡契約天之內大體分為六類
第一類:血脈契約。
屬血脈世家的傳承印記,非嫡親血脈無法繼承,典型的傳內不傳外。
如薩千雪的請仙訣,契約是薩家先祖與五老仙簽訂的護法協議。
共存共榮,雙方共同維係契約權,雙方任意一方均有權解除契約。
第二類:靈魂契約。
這類契約與薩家的血脈契約相似,卻無需指定的世襲血脈傳承。
是靈與生靈間的通靈契約!
簽訂契約前,契約體靈,會對契約載體生靈,進行血脈評估。
無論什麼生靈,隻要血脈力量足夠強大,方可征服契約體靈。
並且,靈對所選的載體擁有自主權,不符合契約的要求者將不被靈所任可。
當然,通靈契約也就無法進行。
隻有當雙方簽訂契約,生靈方可通過契約召喚,喚出契約靈體操控並駕馭靈的力量。
但契約隻能維持一世,無法後續傳承。
除非,靈認同契約者的下一代或指定的繼承人,並與其簽訂新的契約。
這個過程,外力無法乾擾阻止!
而契約的載體卻可以與一個或多個靈,同時進行契約,隻要載體的血脈足夠強大。
如巫馬琪雅的禦神合體!
第三類:傳承契約,墨北玄與慕容嫻雅之間便屬於傳承契約。
當契約簽訂後,墨北玄便可駕熟就輕的操控傳承者的力量。
傳承契約雖也隻能維持一世,但接受的傳承卻可福澤永世。
也就是說,墨北玄的木神訣與神之領域均可傳承子孫後人。
除非傳承者慕容嫻雅自行收回,其他外力均無法中斷阻止。
這個,就好比是老師清理門戶的道理。
但接受者也可逆天改命反殺傳承者,隻要接受傳承的人力量足夠強大。
將傳承者抹殺於世,世間則再無製約者!
第四類:共生契約。
這類契約酷似八拜結交,可兩人或多人同時進行。
契約的過程需要歃血為盟交換精血,相比口頭承諾則更具有同生共死的實質意義。
一旦契約生成,契約雙方的神魂、神識、精神,均猶如一體雙生。
兩男為兄,兩女為姊,陰陽合璧,一體雙休!
共存共榮,同生共死,一傷具傷,一焚皆焚!
所以,但凡在天之內敢簽訂這類契約的無不是真正的生死之交。
第五類:協議契約。
這類契約在意義上,是建立於某種利益關係上的臨時契約。
契約的印記掌控在雙方手中,隨時可以簽約,隨時也可以棄約。
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典型的合作手段,簽訂後可對彼此形成互約。
第六類:強製契約。
這類契約,屬天之內最為陰暗冷血的霸王手段。
是典型的霸王硬上弓!
強者可通過力量鎮壓,強行與其他生靈或靈,簽訂不平等的契約關係。
被契約者,通常也被稱之為“靈奴!”
不但自由受限,生死也不能自主任人宰割。
甚至,死後的靈魂也將受到契約者的操控。
直至,徹底消亡或毫無利用價值。
強製契約,算是天之內強者們的專利與最愛。
目前,從那星月魔狼的舉動上看,其與魔族將佐間排不出強製契約的關係。
爭取自由,是靈奴畢生最大的夙願!
天之內寰宇之大,無論哪種文明所發現的星際或許都是浩瀚中的冰山一角。
那鮮為人知的奧秘,還有待於各文明種族去發現與探索。
與以上六種契約共存的,還有很多天性迥異的古老契約。
而狼族的契約,就是其中最為古老,最獨辟蹊徑的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