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警察,餐廳裡的眾人都慌了起來,紛紛扔掉了手中的棒球棍。
林浩也趕忙向朱子強示意了一下,朱子強也飛快地扔掉了棒球棍。
警察見到餐廳裡麵的情況也謹慎起來,同時掏出腰間的警棍,另一個也立刻在對講機裡喊增援。
畢竟是那麼多人的亂鬥,即便都停下來了,但警察也擔心再起事故。
另一個警察便用警棍指著餐廳裡的眾人,吼道:“全都給我原地蹲下,雙手抱頭!”
所有人都沒有任何遲疑,立刻原地抱頭蹲了下去,包括林浩和朱子強。
接著警察又問道:“是誰報的警?”
難怪警察會來,原來是有人報警了。
可讓林浩萬萬沒想到的是,報警的人不是李坤的人,而是雨濛。
她立刻站了出來,大聲喊道:“是我報的警……”
“這裡發生什麼事了?”警察連忙又問道。
“警察同誌,我們是來吃飯的客人,他們餐廳動手打人,還叫了這麼多人出來,我們是受害者!”
雨濛這番回答讓林浩有些發懵,這丫頭還挺聰明。
可接著,李坤卻大聲附和道:“警察同誌,你彆聽他們胡說八道,是他們先來找茬的,也是他們先動手打人的。”
“他們先動手打人,你這些人到底是誰的人?”警察怒聲問道。
李坤停頓了片刻,慌忙回道:“是我餐廳的員工,同事受了欺負,他們都站了出來,你瞧瞧……都把我們打成什麼樣了!”
雨濛又立刻附和道:“警察同誌,是我報的警,你們可以去查……我不可能報警來抓我們自己吧?”
李坤還想附和,但被警察厲聲打斷了:“你們都彆爭了,到底是怎麼回事,等下跟我們回警察局慢慢說。”
……
十五分鐘後,眾人被帶上了車。
警察局裡,眾人被分開關在了幾個審訊室裡。
林浩和雨濛正好在同一個審訊室,麵前坐著一男一女兩個警察,男的負責問話,女的負責記錄。
“警察同誌,該說的我都說了,如果硬要說的話,是他們先找茬的,我朋友現在還在醫院躺著的。”
“啪!”
男警察猛一怕桌子,怒道:“他們來找你們麻煩,打了你們的人,你們就去報複是嗎?”
“我是想著報警處理的,可我就是一時衝動腦袋發熱,先去找回麵子,真沒想跟他們打。”
男警察揚了揚手,說道:“行了,你也彆再解釋了,等他們那邊審訊完成看怎麼說吧?”
在警察準備離開時,林浩又問道:“警察同誌我多嘴問一下,我們會受到什麼處罰嗎?”
警察冷聲一笑:“現在知道怕了?”
“是有點怕。”
警察看了林浩一眼,回道:“你們這屬於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事件,我們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第九條進行調解,如果你們當事人能達成協議,不予以處罰……前提是你願意向受害方積極提供賠償。”
等警察說完後,雨濛又不服氣的回道:“憑什麼我們還要賠償他們?我們也是受害者啊!也是他們先動的手啊!”
警察還是挺有耐心的,繼續解釋道:“他們同樣也會賠償你們……不過,據我這邊的了解,對方受傷的程度比你們大多了。”
說完,警察就離開了審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