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謝謝你大哥。”
掛了電話,林浩就陷入到一種煩躁的狀態中了。
這林小波怎麼就死腦筋呢?非要把自己閉上絕路嗎?
林浩感到為難,也感到無能為力。
如果現在就給張茂打電話說清楚一切,那麼林小波估計很快就會被抓。
那麼自己就是親手將他送進監獄,可是不那麼做,也是在放縱他去犯罪。
就這麼糾結了一會兒後,沒想到張茂主動打來了電話。
林浩看到來電人顯示著“張茂”的名字時,雙手不自然地顫抖了一下。
因為心虛,林浩過了很久才接通了電話。
“在忙嗎?怎麼這麼久才接?”
穩了穩情緒後,林浩才說道:“剛才有點事,怎麼張警官?”
“沒什麼事就不能聊聊嗎,我難得認識你這樣一個誌同道合的朋友。”
“嗬嗬,吃飯了嗎?張警官。”
“吃過了,給你打電話是想告訴你一個消息。”
“什麼消息?”
“我今天去交警大隊找我同學調取了火災那天路口的監控,找到了你說的那輛麵包車。”
“嗯,有結果了嗎?”
“下午我就去見了麵包車車主,不過他什麼都不知道,而且也有人證實他那天根本沒在深南市。”
林浩倒吸一口冷氣,問道:“那這是怎麼回事?”
“我現在懷疑是有人開了他的車,所以這條線又模糊了。”
“他自己把車借給誰了都不記得了嗎?”
張茂停了停,說道:“他說了一個關鍵信息,那幾天他都沒有開車,因為車子在修理行維修。”
“會不會是修車行的把她的車開出去的?”
“我也是這麼想的,明天吧!明天我再去他說的那家修車行了解一下。”
“辛苦你了,張警官。”
張茂笑了笑說道:“這是我的工作,談什麼辛苦不辛苦的。”
“對了,張警官,我想問你一個事。”
“你說。”
“走私罪怎麼判刑?”
張茂很奇怪的問道:“怎麼突然想起問這個了?”
“沒有,就是想了解一下。”
“你不可能想著去走私吧?”
“當然不是,就是今天看到有人在討論,我就隨便問問。”
張茂也沒多想,笑了笑說道:“這個得看走私金額,和情節嚴重。”
“具體呢?”
“根據《刑罰》走私貨物罪規定,金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彆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金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林浩聽完後,倒吸了口涼氣,甚至感覺到脖頸後一直到腳後跟都發涼。
“我可告訴你這事乾不得啊!這事觸犯法律的事情。”
“我知道,我肯定不會做的,我就是了解一下,你就當給我普及法律嘛。”
“嗯,那就先這樣,我這邊有消息了再給你聯係。”
“好。”
林浩應了一聲後,掛掉了電話,再次陷入煩悶中。
如果林小波真的一條路走到黑了,那等待他的就會是法律的製裁。
再怎麼說林小波也是林浩的堂弟,是他在這個城市唯一的親人。
林浩還是不忍心看到林小波走上這條路,可他也無能為力。
抽了一支煙後,雨濛就打來電話告訴林浩她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