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兒女要為母親守孝三年,不能婚嫁。
現在年紀已經不算小的賀弘文,對於娶親的這個事還是挺急切的。
直接過了納征之禮,也就是把聘禮送到了盛家,準備儘快就結婚。
賀家的聘禮還是有醫家特色的,除了普通人家都會準備的錢物財貨之外。
賀家還準備了人參,紅花,靈芝,天麻等各種名貴藥材。
兩家初步約定了,等過了明年夏天明蘭的及笄禮,就為兩個人完婚。
明蘭也沒有逃出,十五就要嫁人的結果。
“六妹妹,當初咱們家回汴梁的時候,你還是小丫頭,眨眼間你就要嫁人了。我和你嫂子也不知給你添點什麼東西合適,就直接給你準備了些金銀,你想置辦什麼就自己置辦吧。”
既然賀家已經送過來聘禮,盛家這邊明蘭的嫁妝也就要開始準備起來。
盛長柏給明蘭的添妝,很俗氣,就是金錠,銀錠。
因為明蘭嫁的賀家,隻是醫家的原因,沒有那麼多的出門交際。
不用為明蘭準備什麼奢華的頭麵,布料裝點門麵,直接給最實用的硬通貨就行。
其他的物件,可以說都是一些收藏品,真要換錢的話,還要折價不少。
即使明蘭有老太太的偏愛,老太太會拿自己的許多嫁妝多補貼明蘭。
但是錢這東西,多準備一些肯定沒錯,沒有太多不好的道理。
“二哥哥,我出門之後,我小娘和小七那邊,就麻煩你多照顧了。”
本來還有幾個月的時間,明蘭這麼一說,感覺就像不日就要出嫁了一樣。
“他們那邊你不必擔心,我和你嫂子,會照顧好的。再說就算你出了門,也是生活在汴梁,可以跟墨蘭、如蘭一樣,隨時回來看望他們,自己以為可以照看。”
明蘭嫁給賀弘文,另一個優勢也體現出來了。
賀弘文不考進士做官的原因,完全不用去外地外任。
直接安心在汴梁住著就行,就是以後賀弘文進太醫院做禦醫,也不會離開汴梁。
完全不需要跟著丈夫去外做官,經受一二十年的貧寒和奔波之苦。
盛家這邊明蘭的婚事在推進,朝廷之上巡鹽的事務也一直在推進。
皇伯黨的官員,不願意為皇帝出乾這種得罪人的事。
皇考黨的人,剛為了皇帝得罪了大半個朝堂,自絕於士林。
皇帝也不好再派這些人,繼續得罪人去。
沒人可用的情況下,趙宗全就派了自己的大兒子和小舅子去辦這件事。
關鍵時候,還是自己的親眷最可靠。
趙宗全剛把旨意下達,趙集英和沈從興還沒有從汴梁出發。
就迎來了鹽稅既得利益者的反擊。
“陛下,臣有本奏,臣要參奏沈從興,結黨營私,侵占民田,放縱家眷,謀財害命…”
“查,必須嚴查,一定要事情查一個水落石出,還沈國舅一個清白,堂堂國舅豈能容許彆人如此汙蔑。”這次是太後首先接話。
那邊有人彈劾,這邊太後就直接表態嚴查。
鹽稅既得利益者明顯是和太後,達成了一定的默契。
那邊的目的是阻撓巡鹽,不能被破壞自己的財路,太後的目的是打擊趙宗全的威信,證明自己垂簾的必要。
“查吧,一定要把事情給查個水落石出。”
太後已經表示出了態度,趙宗全自然不好說,不讓查自己的小舅子。
畢竟太後也是一個宮鬥高手,說的是要還沈從興清白。
太後都願意“支持”自己小舅子,皇帝當然不好表示不願意。
“證據確鑿,辯無可辯。”
查了之後,沈從興當然是不乾淨。
禹州一夥人,結黨營私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但是這個罪名主要自己不承認,皇帝也不認可,這個罪名就無關痛癢。
侵占民田當然也有,堂堂國舅爺,朝堂新貴,當然要在汴梁附近跑馬圈地。
欺負一些百姓,其實也好說,就是一個賠一些錢財。
後麵兩個說的是其實一回事,沈從興的前妻族鄒家,和沈從興的兒子在外麵放印子錢。
放銀子錢高利貸在大周朝不違法,隻不過所有人都知道放高利貸黑心,是所有人明麵鄙視的事。
勳貴官員家眷往外放銀子錢,被人知道了難免會被說吃相難看,有失體麵,丟臉。
本來這也算不得多大的事,但是沈鄒兩家往外放高利貸。
追債的逼死了人,人命關天,太後一力主張的情況人,沈從興當然脫不乾淨。
雖然不是直接殺人,沈國舅是外戚,真殺了人也可以贖罪。
但是剛犯了錯的情況下,沈從興也就不適合去巡鹽。
“那就讓段將軍陪著去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