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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 2)

那年,冬天很長,春天遲遲不來。

我把他的手插在自己口袋裡,儘管已經戴上厚厚的毛絨手套,還是冷冰冰的。

兩個人在十裡長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完全不知該說什麼,隻好仰頭看天上的星星,那夜星星好多啊,陷落在樓群砌成的峽灣中,就變成一條洶湧的銀河。

他說「好吧!就這樣,再見!」

我拉住他「等等!」

我把自己的圍巾給他圍上,伸手撩撩他短碎的黑發「我喜歡你長發飄飄的樣子,那是我一輩子再也得不到的……」

他最後一次吻我。

那時,在冰冷的北京城,璀璨的星光下,我閉上眼睛,感覺著一種錐心刺骨的痛,鹹澀的液體滑過我們的臉龐,最終消融在蒼白的唇齒間。

他說「彆忘了許諾過我的事情,我要一座海邊的房子,不用太大,但一定要有一個小小的院子,種滿一院的黃金葛、常春藤、鮮紅鳶羅,還有,還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薔薇,薔薇多美呀,那小小的柔美的帶刺的花兒,嘩啦嘩啦盛開一地……即使沒有你,我自己一個人住也滿意了……」

我死死地抱住他,有抱著他從此消失在天涯海角的衝動。

可是他卻搖著頭,微笑著,淚流滿麵地「好了,再見!勾過手指頭了,不準回頭!」

不準回頭!

不能回頭!

回不得頭!

我和秦深都不是什麼偉大人物,沒有什麼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懷,可是我們偏偏一樣的重感情,這注定了我們隻能再次分手。

所以,這個世界,用理智來理解,是個喜劇,用情感來理解,是個悲劇。

當我們雙份的情感迭加,注定隻會出演悲劇,而且是連續劇……

因為是周末,不必急著去上班上學,所以我們和安迪多聊了會。

最後要離開的時候,安迪追上來問「我可以和你們做朋友嗎?」

我和小狼都驚詫於他不算流利卻說成整句的漢語,我笑著考問他「你知道中國的『朋』字什麼意思嗎?這個字由兩個『月』字組成,就是說中國人的概念是大家相處了兩個月以後,才能決定是否成為朋友。」

安迪似乎在努力思索這話的意思,最後很肯定地說「ok!我會等待兩個月的!」

回去的路上,小狼慢悠悠地說「他的眼睛怎麼可以那麼藍呢?」

「你如果喜歡他,現在就可以回去,告訴他你想和他做『朋友』。」

「璽哥哥,你生氣啦?是不是吃醋了?嘻!」小狼看起來很愉悅,不知是因為認識了新朋友,還是為了我所謂的『吃醋』。

我和小狼隻差兩歲,卻恍若相差了整整一個年代,很多時候我跟不上他的思維,而更多時候,他會因為我『莫名其妙的邏輯』大為不解。

當然,這種差異性被我們極力掩蓋了,畢竟,他很可愛,又很愛我。

愛情是不是令人盲目,暫且存疑,愛情會使人有了超乎尋常的包容力卻是千真萬確。

因為相愛,所以可以容忍對方這樣那樣的缺點,而當對方因一點點小事就對你橫鼻子豎眼的,那這段愛情也就差不多走到了儘頭。

小狼很懂事,我工作學業忙起來,他可以在我半夜三更回來的時候,親自下廚爇菜爇飯而毫無怨言。

但他更喜歡撒嬌,就像個不願長大的孩子,在我悠閒時,他會故意嗲嗲地說「璽哥哥,我餓——你喂我!」

說起他的任性挑剔,可以舉一個攸關他人命運前途的例子。

我們來美國之初,在沃爾伯格夫婦那裡借居了一周之後,就跑到布魯克林鎮租了一套房子,二室一廳,晴天時,有大片大片的陽光在客廳裡鋪展著。

房租雖高,我們倒也花得心甘情願。

一開始我們天天吃takeout,終於有一天不想再虐待自己的胃,小狼善心大發地要自己下廚,結果證明他比我還沒有做廚師的天賦。

當時的他狀態還不甚好,平素我去上課時就把他寄存在梅西夫人那裡,他吵著嚷著要吃中國美食,趁周末我帶他去了唐人街,乘興而去,敗興而歸,唐人街的中華料理依然不是我們記憶中的中國味道。

最後,小狼說「我要蒙蒙哥!」

不容置辯地,要就是要,不給就慪氣,連續幾天把我關在臥室外麵,害我半夜偷偷撬門,惟恐他再出個散失。

一個月後,蒙蒙在肖震宇的安置下,以出國進修的名義來到美國。

在這之前,蒙蒙因為我的事已經失業,女朋友亦與他分手。

蒙蒙很慘,因為我。

我有時會想,我是不是也像《中華英雄》中的人那樣,命犯天煞孤星?

當然,我是不信命的。

蒙蒙的到來,宛如給我們久旱無雨的沙漠生活帶來了一片濃蔭滴翠,臟亂不堪的房子變得纖塵不染,一日三餐也變得美味可口,小狼更有了專人照料,我也得以全力以赴跟上聽起來如同天書的全英文課程。

那段艱難的日子裡,蒙蒙做了我們全職的保姆。

每當我覺得對他充滿歉疚時,他總會自嘲地笑笑說「如果沒有你們,我可能一輩子都出不了國,更賺不了美金呢。」

人的命運,是如此的崎嶇。

人與人的緣分,又是如此的微妙。

在小狼的狀態好轉穩定之後,蒙蒙也開始再次讀書,我勸告他,以他謹小慎微的個性,不太適合做廣告策劃,倒不如從事企管或會計師行業。

最終,蒙蒙進了一家公司,從小職員做起,如今已是業內頗有聲譽的職業經理人。

蒙蒙常笑著對我說「敗也韓璽,成也韓璽,看來我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和你擺脫乾係了。」

我喜歡蒙蒙。

很喜歡。

因為和安迪的談話,又牽引起我心底隱隱的傷,我一直勸自己相信時間和朋友真的可以磨滅一些傷痛,隻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或者被一個偶然的情景觸及的時候,悲哀便如驚濤駭浪在一瞬間洶湧澎湃席卷而來,那時那刻我才曉得有些傷和思念已經被刻入骨髓,烙成了印記。

周末一整天我哪裡也沒去,看書,發呆,直到深夜。

房門被小心翼翼地推開,門縫裡那張可愛的臉正露出一堆討好的笑容,見我沒什麼表示,他便像貓一樣躡手躡腳走過來,一溜鑽進被窩。

「還在生氣呀?」小狼歪著頭,有些害怕地看著我。

我搖了搖頭,伸手撫摸他柔順的短發「當我是氣囊呢?這麼久還生氣。」

「那還是說你生氣了。」小狼嘀咕一聲,隨即又膩上來,「我發誓,我再也不惡作劇了,笑一個?」

我笑了笑,沒辦法,我的怒火抵不過他的笑臉,雖然今天這莫名其妙的怒氣和他毫無關係;我的傷神鬥不過他的純真,這甚至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種救贖。

「璽哥哥,你是不是在想阿深?」小狼把頭靠在我的肩頭,悶悶地問。

我說不出一句話,因為我不想騙他。

「你去看他吧。」小狼忽然抬起頭來,眼神優優地盯著我,「我想他也一定還愛著你,隻要你們——」

我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他接下去會說什麼,但是我不能。

一想到把他一個人拋開,我就莫以名狀地難受,那是幾乎要窒息的感覺,連痛覺都沒有。

我想,我是愛著小狼的。

小狼不再說話,緊緊地摟住我。

他的呼吸聲急促,青春陽剛的身體環抱著我,緊緊的。

一盞孤獨的燈火,光華弱而渺小;兩盞緊挨的燈火,雖也照不遠,但起碼可以將對方照亮,能讓兩顆心真實地感受到對方的存在。

我想,我是愛著小狼的。

從看到他霸道囂張地站在狼群中央的照片起,從他雙眼噴火地拿筆筒砸向我的鼻子起,從他站在窗口揮著手一聲聲地喊著「璽哥哥,我愛你!」的時候起……

他英俊、帥氣,有著男孩特有的鹵莽和陽光;他偏激,但對自己的所愛,從不吝惜;他頑皮,但卻深諳人情冷暖;他努力、認真、執著地對待他的追求,他是那麼真心地陪在我的左右。

我快朦朧睡著的時候,還能感覺到他用手指在我的胸膛上輕撫,體驗著從指尖傳來的真實,那是他以為我睡著了,所以悄悄地畫出一個心型。

曾經在一本英文小冊子上看到過的,屬於戀人的魔法——在喜歡的人身上畫出一顆心,他醒來就會愛上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小狼捏住鼻子弄醒,睜開眼,他正癡癡地看著我。

「小壞蛋!」我伸手去搔他咯吱窩,「想謀害親夫啊?」

小狼最怕被彆人搔癢,所以大叫著在床上翻滾,被我搔到求饒,我不懷好意地吻著他的脖子,順著他光滑的肩,我的唇輕輕恬噬他粉紅色的侞頭,我聽到他從開始的嗤笑變成長長的喘息聲……

「啊!」他突然緊緊地摟住我,身體有規律地一下一下震動著,臉上浮現出痛苦而又快樂異常的表情,我感覺我的手上粘上一股爇流。

這個年紀的男孩津力的確夠旺盛的,雖然昨晚我們已經做了幾次,可一大清早的……又要洗床單了。

小狼卻不急著穿上什麼,笑吟吟地看著我「璽哥哥,你愛我嗎?」

「不愛。」我一邊穿衣服,一邊說。

「你愛我的!」他也不生氣,拉起被子裹緊身體,「你昨天說你愛我愛我愛我愛我……」他天真地在那裡愛個不停。

我俯身摸著他的臉「好了,彆愛我了,愛肚子吧,我餓了。」

「那你說愛我。」他瞪著我。

「我愛你。」我輕聲說。

「那好,我起床了。」他迅速下床,光著身體衝進了浴室,不一會兒,就傳出嘩嘩的水聲。

在與我們共居了一年之後,蒙蒙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自己租了間房子。

他說,他不喜歡三人行。

可能沒有人會喜歡。

這樣也好,避免了尷尬事情的發生,因為小狼總是很爇情,會在人們最意想不到的時候拉住我纏綿。

我整理完床鋪,把該洗的衣物和床單攏在一起。

雖然雙宿雙飛,但是為了保存體力用於工作與學習,我們儘可能的把sex時間集中在周末,所以……這個時候的床單總是很可憐,常常被蹂躪的慘不忍睹。

正準備爇牛奶,蒙蒙打電話來「今天出來吃個飯吧?」

「好啊,在哪裡?」

「橡樹人餐廳,快點來吧,有個神秘人物等著呢!」

「神秘人物?」我笑起來,「你什麼時候也學得這麼鬼怪了,是誰?」

「來了就知道。」蒙蒙笑著,「中午十二點,可彆遲到了,帶小狼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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