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默在審訊中詳細供述了他的犯罪過程。
他坦言,自己和死者江明都是靠行騙為生的人,早在江明入獄之前,兩人就已經結識,可以說是臭味相投的老朋友。
江明出獄後,兩人又重新混到了一起,繼續合作行騙。
前段時間,他們在黔省臻市以投資三農項目的名義進行詐騙活動,成功騙取了上百名農戶的兩百多萬血汗錢。
這些受害農民在發現被騙後紛紛報警,但由於兩人使用的是假身份證,警方一直未能找到他們的蹤跡。
後來,因為警察查得緊,兩人決定回到馮默的老家海市躲避風頭。
然而,回到海市後,兩人卻因為分贓不均,矛盾日益激化,甚至多次大打出手。
案發當天,馮默邀請江明來到自己的家中吃飯,希望能夠通過談判解決分歧。
然而,飯桌上的氣氛卻異常緊張。兩人再次因為分錢的事情吵了起來,已經到難以調和的地步。
當時馮默心中湧起了一股強烈的殺意,他再也無法忍受江明的貪婪和囂張,他決定殺了江明,獨吞贓款。
於是,他表麵上假裝與江明和解,表示願意吃點虧,多分江明一些錢。
江明以為馮默真的服軟了,便放下了戒心,與馮默繼續推杯換盞。
酒過三巡後,江明起身離開準備去上廁所。
這時,馮默趁機拿起家裡的大扳手,趁其不備從背後狠狠地擊打了江明的後腦勺。
江明毫無防備,當場倒地不起。
為了掩蓋罪行,馮默想到了一個拋屍的地方——黃頭山的天坑。
那裡平時鮮有人至,是個理想的拋屍地點。
於是,他將江明的屍體裝進一個大行李箱裡,然後向堂弟借了一輛麵包車,將屍體運到了黃頭山的天坑邊,果斷拋了下去。
為了驗證馮默所說的是否屬實,牧研與黔省臻市的警方取得了聯係,並進行了深入的求證。
牧研將馮默和江明的照片發送給臻市的警方,希望他們能幫忙辨認兩人。
臻市的警方收到照片後,迅速展開了行動。他們拿著這兩張照片,走訪了受害的農戶,讓他們辨認。
當受害農戶看到照片時,他們立刻認出了馮默和江明,並明確表示,這兩人就是騙他們錢的人。
在受害農戶的指認下,警方進一步核實了馮默所供述的情況。
經過詳細的調查,他們發現馮默所說的與事實完全相符。
馮默和江明確實在黔省臻市實施了詐騙行為,並且他們騙取了上百名農戶的兩百多萬血汗錢。
現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馮默就是殺害江明的凶手。
他的罪行已經無可辯駁,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