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當個翻譯,例如做點美食,甚至抄書當文豪。
然後找到寶芝林,接觸黃飛鴻,想辦法拜師學藝,有了一定武力之後,再去跟著劇情完成任務,非常簡單。
但這一切丁政都做不了。
它是隻中華近代之前,老百姓從來未曾見過,也沒有聽說過的大猩猩!
一旦露頭,隻能像方才那樣被當作妖怪,根本寸步難行。
連最基本的生存都無法保證!
更不用說這兩個任務了。
更雪上加霜的是,倒計時隻有333天,不到一年。
也就是說,時間一到,丁政還未完成任務的話,就會被判定失敗,永遠留在這裡。
“還是先找找出路吧!真成第一個被餓死的穿越者,也太丟人了。”
丁政歎了聲,收起係統麵板,感覺恢複了些力氣,站起來將自己捂的更嚴實了些,往外走去“唯今之計,最好是找到個外國領事館,最起碼不會被認成妖怪,外國人應當是知道猩猩存在的,尤其是美國英國西班牙這些。”
“畢竟都是當年的黑三角貿易的真正參與者,在非洲應該見過不少猩猩。”
丁政一邊想一邊走,突然看到不遠處一群人圍了個圈,它正好能從縫隙看到圈裡有個小夥子,正與一隻毛發金黃的猴子打鬥著。
耍猴?
丁政眼睛一亮。
隻見小夥子嘴裡喝罵,讓猴子翻跟頭,猴子一副懶洋樣的樣子不動,小夥子便拿鞭子往猴子身上招呼。
啪!啪!啪!
一聲聲脆響讓圍觀者都不由安靜下來,但丁政卻看得出,鞭子隻是打在地上發出聲音,快碰到猴子時,都被那小夥用巧勁又扯了回去,根本沒打到。
幾鞭子“打”在猴子身上,猴子好像也生氣了,往前一個跟頭翻到小夥子身邊,撿起一根木棍就往對方身上敲去。
小夥子舉起鞭子還沒甩下去,被敲了個正著,當即捂著腦袋痛呼。
猴子敲得更起勁了,棍子落在小夥頭上肩上,其實也沒多少力量,但圍觀的百姓卻都叫好起來,小孩子更是為猴子呐喊。
等猴子打累了,才將棍子一甩,小夥也從地上爬起來,牽著猴子向圍觀的百姓討要賞錢。
人群一下散開,隻有少數幾個有錢人家的少爺丟了幾個小錢。
小夥子千恩萬謝,還讓猴子翻了個跟頭,惹得其中一個少爺更高興了,又賞了幾個小錢,小夥趕緊作揖。
後麵又有個身穿公主裙,金發碧眼的外國小姐,直接把身上的零錢都丟出去,將近二十多個錢。
小夥當時就呆住了,反應過來後趕緊把錢裝進衣服裡,跪倒在地磕起了頭,但那幾個外國小姐早就轉身,說說笑笑的離開了。
天色暗下來,小夥收拾好家當,帶著總共三隻猴子離開了。
丁政把自己裹在破布裡,悄悄跟了上去……
李山根是河南人,小時在一個老耍猴人處,討到耍猴的本事,不勤耕種,因為不願意拋棄猴兒,村裡沒人願意嫁給他,和家裡鬨了矛盾,一氣之下帶著猴子離開家鄉,就這麼耍著猴,一路南下來到了佛山。
越是往南邊,他能賺到的錢就越多。
尤其像今天的外國人,大都出手闊綽,他的生活質量也逐漸好起來,甚至在偏僻處短租了間破屋,鍋碗瓢盆一應俱全。
李山根名為山根,卻在還未婚配的年紀就早早離開了山裡的家
走到租來不久的屋子,摸著懷裡的一大堆錢,李山根躊躇滿誌“等我賺到足夠的錢,在外麵娶個漂漂亮亮的媳婦兒帶回去!”
況鐺!
李山根放下吃飯的家夥,打開房門。
“吱吱吱吱吱!”
頭上肩上的猴子突然急切的叫起來。
李山根隻感覺一陣勁風襲來,趕緊往前一倒爬進屋子,接著往後一轉,看到個滿身黑毛,似人非人,手比腳長,呲牙咧嘴的怪物正拿著他的鑼。
怪物也看了他一眼,接著翻了個跟頭,而後便動手敲起來。
鐺!鐺~鐺!鐺鐺鐺~鐺鐺~~~~~
還挺有節奏。
敲完之後,那怪物又拿起他的鞭子,先亮了個相,然後一手抓鞭把,一手抓鞭頭,快樂的跳起了繩。
李山根何時見過這麼嚇人的東西?幾隻猴子也早就躲到屋裡瑟瑟發抖,他左看右看,周圍一個人都沒有,當即覺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眼睛都嚇濕了,張嘴便哭喊起來。
“救命啊!有妖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