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其他的人證的話,她的不在場證明,是不成立的。
陳鬱莎,有充足的作案時間,也有殺害死者的作案動機,目前,她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一門之隔的外麵,淩茜也問道陳母,“上周五您女兒在哪裡?”
陳母像是提前就背好的一樣,很流利的說道:“那天我女兒休假,我記得她一直到下午四點一直在家,四點的時候說是去街上逛逛,五點半的時候就回來了,然後六點半她爸爸就回來了,七點鐘我們一家人吃了晚飯。”
陳母和陳鬱莎的證詞,如果不是真實的話,就是串通好了的。
陳鬱莎的臥室內。
時冉繼續問道,“你說你五點半就回來了,有其他的證人嗎?比如小區保安?”
陳鬱莎不慌不忙的又翻起了書,像是早知道時冉會有此一問似的,她淡淡的回答道:“每天進進出出小區的人這麼多,保安可能不太記得,不過樓下擦鞋的張叔應該記得我,我當時回來的時候,還跟他打過招呼。”
樓下擦鞋的張叔?時冉在腦海彙總回憶著,應該就是方才他們在樓梯上見到的那個人了。
隻要他們一問那位擦鞋匠,就知道陳鬱莎說的是真是假了,所以她沒有必要說謊。
難道真的不是她嗎?
時冉也有些猶豫了,難道他們真的查錯了人,真的不是她嗎?
她不是孩子的母親嗎?
時冉將陳鬱莎所說的話在本子上記錄下來,繼續問道:“我們了解到,你在四年前曾生過一個孩子是嗎?”
聞言,陳鬱莎看書的動作停頓了下來,她抓著書頁的手,忍不住的收緊,那頁正反麵都寫滿了字的紙張,在她的手中漸漸皺成一團,然後一點點的被從書本上撕扯著,僅剩一點兒就要被扯下來了。
“對。”陳鬱莎點頭,承認了這件事兒。
“那孩子現在在哪裡?”時冉既是在問這個孩子當初怎麼被他們處理的,也是在問她拐走孩子後,將孩子帶到了什麼地方。
“孩子當初一生下來,就被我媽扔到福利院了,我沒有再見過他。”陳鬱莎依舊低著頭,目光落在手皺成一團的書頁上。
“哪家福利院?”時冉問道。
“不知道,你們去問我媽吧。”陳鬱莎回答道。
時冉心想,也許這件事確實和她無關,也許她已經打定了主意,肯定不會透露孩子在哪兒。
她又問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聞言,陳鬱莎閉上了眼睛,隨後她的淚一滴一滴的往下掉,時冉左右張望著,在書桌上找到了紙巾,趕緊扯了幾張遞給她。
陳鬱莎伸手接過紙巾,卻並不去擦臉上的眼淚,淚水一滴一滴的彙集到下巴,又滴落在紙巾上,淚滴迅速的在紙巾上擴散開去。
陳鬱莎一邊哭,一邊回答道:“我是,被人強奸的,當時我被他打暈了,所以我並不知道孩子父親是誰......”
說著,她的眼淚掉得更厲害了,時冉趕緊又扯了紙巾遞給她。
“你先彆激動,咱們慢慢說。”時冉安慰著她,等她情緒穩定了,才繼續問道:“你們當時,怎麼不報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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