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狼小隊密集的槍聲,讓劉明宇意識到處在最後麵的那夥人手上的武器不少。
“濤哥,你把子彈勻出一點來。”
劉明宇對著李洪濤說道,因為隻有一把步行者突擊步槍,所以這幾天購買的子彈都在李洪濤那邊,現在又繳獲了一把步行者突擊步槍,麵對強大火力,自然是要用起來。
李洪濤在剛剛的戰鬥中子彈用得不多,也就用了兩個彈夾,他身上還有四百多發子彈。
叫了兩個人,跑回去把子彈都搬了過來。
“還有誰用槍比較厲害的?請舉手。”
劉明宇拿著步行者突擊步槍大聲問道。
華夏是和平國家,槍支管得很遠,在民間除了一些土製獵槍,基本上沒有其他槍支存在,所以對槍支用得熟練的沒有幾個。
話音剛落,楊誌勇站了出來大聲喊道:“老板,我會。”
“哦,是誌勇啊,那麼這把槍就交給你了。”
劉明宇一看是楊誌勇,他知道楊誌勇是退伍軍人,雖然不知道他在部隊的時候槍法如何,但總比沒有接觸過槍的平民好一點。
其實他也很喜歡槍,也想耍幾把槍,可是現在是關鍵時刻,槍還是在有用的人手上更好一點,至於玩槍,等以後空閒了,買點子彈,練習一下。
現在他的各種身體素質都強於常人,相信多加練習幾次,也能有點用處。
楊誌勇接過劉明宇手中的槍,眼中露出莫名的情緒,仿佛是見了多年的老友一般。
隻見他手上在槍支上來回幾下,一把步行者突擊步槍被他分解成零件,隨後又是一番操作,又變成了一把完整的步行者突擊步槍。
劉明宇見了,大讚一聲道:“好。”
能夠把槍玩成這樣的,想必槍法應該不會太差。
一旁的楊誌強羨慕的看了看哥哥手中的步槍,按耐住一種躍躍欲試的衝動。
劉明宇收繳了劉勇的步槍,沒有離開,知道後麵那邊還有一隊人,他不敢就這樣離去,必須保證後方無後顧之憂,他才敢帶著夥伴往城區那邊去。
劉明宇所在位置,距離獵狼小隊還有三百米的樣子。
知道對方有眾多槍,他沒有像之前過來時那樣過去。
過來劉勇這邊,是因為劉勇他們被喪屍包圍,即使劉勇他們有武器,也不怕。
但三百米遠的那隊人,並不是被喪屍圍住,而是擊殺了數量眾多的喪屍,這個可不是一個檔次的。
對方真的隻是來跟蹤自己的?
此刻,劉明宇有點懷疑,像劉勇他們兩人,說是跟蹤自己,這倒還說得過去。
但那批人,手持大量火力武器,怎麼都不想是跟蹤自己的樣子,跟蹤用得著那麼多武器嗎?
劉明宇知道自己這邊有一百人,但也犯不著持有那麼多武器吧?
獵狼小隊給劉明宇的感覺,不是跟蹤,反而像是追殺。
想到這裡,劉明宇不由得警惕了幾分,知道對方可能真的沒有劉勇他們那麼好講,真的會殺過來的。
劉明宇輕聲吩咐道:“各位兄弟們,找好掩體,防止被人射殺。”
接著又囑咐道:“李洪濤、楊誌勇,如果對方開車過來,到了五十米的距離時,直接射殺他們。”
心中狂跳的心,不安的心,讓劉明宇決定先下手為強,管他們是跟蹤還是追殺,反正對自己來講都是一個樣。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