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清宇的體內,宇宙級的時候形成的體內星係塌陷,化作了一顆奇點,這顆奇點就是他新的生命核心!
從宇宙級到域主級本身就是一次生命的躍遷,林清宇的靈魂意識強度,生命和基因都得到了本質上的進化。
另外,他的壽命也從宇宙級的十萬年進化到了域主級彆的一百萬年。
“果然,生命層次的突破和基因層次的進化有些相像,但是實際上是不同的一個過程。”林清宇仔細感受了一下成為域主的突破過程以及之前用寶物強化自己生命基因層次的過程之後做出了判斷。
如果說把修煉當做是建房子,把修煉之後能夠調動掌控的能量當做房子裡麵的人。
那麼正常的生命層次的躍遷,也就是從行星級一路成為宇宙之主甚至真神的過程就是將房子越蓋越高。
而生命層次層次的提高則是增加能夠蓋房子的數量。
普通的強者隻能蓋一座房子,而生命基因層次高的人能夠蓋十座房子甚至一百座房子,自然是遠遠強於普通的強者。
至於成為不朽之後的神體體積問題,林清宇也有一定的推測。
神體龐大和基因層次高不一樣,基因層次高是既增加可以掌控的能量的質量又增加數量,而神體龐大僅僅是增加總量。
如果用建房子來比喻的話,強者的神體體積龐大是增加一座房子的占地麵積。
“說起來,如果我能夠研究出增加強者神體體積的藥劑的話,那麼收益也不小吧。”林清宇思考者。
在有選擇的情況下,能夠突破不朽的強者選擇分身都會選擇體積龐大的分身。
而且,林清宇的這個研究也能夠用在他自己身上。
林清宇的生命秘法可以形成分身,但是他的分身有一個限製,那就必須由他親手製作出來的東西才能夠成為分身。
也就是說,他是沒辦法直接去拿九幽之主的某個孩子的身體的一部分來製作分身的。
事實上這樣的分身之術也不少,事實上,大多數的分身都是有限製的,生命基因層次,神體又大的分身其實並不算多,想要得到也很難。
他更需要了解那些神體龐大的生命為什麼能夠擁有這麼大的分身才能讓自己預想當中的分身足夠龐大,可以作為自己的神力儲備。
當然,關於預想當中的那個用來作為後勤的分身,現在林清宇還不急著完成。
他現在需要完成的是那個用來探索和戰鬥的分身。
材料、設計圖、需要刻錄的秘法以及能源核心全部都準備好了。
唯一不足的就是林清宇的念力和原力太弱了,弱到不足以將這個分身徹底完成。
在林清宇的計劃當中,他的那個分身在成為他的分身之前在多種係統和科技武器的組合之下,應該能夠達到媲美重寶的層次。
然而即使林清宇用了一些取巧的辦法,以他現在的水平,想要製作重寶級彆的武器也差太多了。
這也是林清宇打算直接突破成為域主的緣由。
在成為域主九階,然後進入混沌城強化自己的靈魂意識強度之後,林清宇一萬倍的基因層次和接近一百倍的念力振幅全部加起來能夠瞬間爆發出接近百萬倍域主巔峰的力量。
百萬倍域主巔峰,差不多也有四百倍左右界主巔峰力量。在純粹的力量上麵,林清宇的本尊已經達到了普通不朽的水準了。
這種水平完全有能力煉製重寶層次的寶物。
至於林清宇的那些化身,雖然也能煉製一些寶物,但是林清宇最開始設計的化身是用來戰鬥而不是用來煉製寶物的。
想要煉製重寶層次的寶物的話,那些化身反而不方便,就像用挖掘機炒菜一樣。
林清宇直接在煉獄深淵當中向虛擬宇宙公司的高層申請營養艙。
以林清宇的權限,虛擬宇宙公司甚至都沒有派人來審核。
虹月王直接讓九煉殿主的一位靈魂奴仆將林清宇所需要的營養艙和營養液送了過來。
林清宇的基因層次是普通域主的1500倍,所以進化到域主九階所需要的營養液也是1500倍。
不過,對於林清宇來說,1500倍的營養液便宜的很,都在他能夠免費領取的資源配額之內,虛擬宇宙公司自然直接將全部資源都配送到位了。
而林清宇就在煉獄深淵當中泡完了營養液,讓自己達到了域主九階巔峰。
泡完了營養液之後,林清宇就開著自己的飛船來飛向了初始宇宙。
原始秘境當中就有通往初始宇宙的宇宙通道,想要進入初始宇宙也很方便。
以林清宇的權限,自然可以從原始秘境那條通道直接進入原祖的初始宇宙。
進入初始宇宙的過程波瀾不驚,畢竟原始秘境是人類族群的核心領地,除非其他族群聯手來進攻否則是不可能發生什麼意外的。
“果然,混沌城的空氣就是好啊。”來到了混沌城之後,林清宇離開自己的飛船,沐浴在無邊無際的混沌氣流當中,開心地感受這自己靈魂深處不斷地吸收混沌氣流而蛻變。
無比舒暢的感覺從靈魂深處傳來,這是一個人最本質的生命層次得到強化的證明。
舒適歸舒適,林清宇可沒有忘記用意誌空間記錄混沌氣流使自己的靈魂發生蛻變的過程。
即使用意誌空間記錄,現在的林清宇也沒辦法解析自己靈魂的變化。
這種靈魂上的蛻變讓林清宇感覺有些像洛清霜的天賦秘法新生。
雖然能夠被意誌空間記錄成為信息模型,但是沒辦法解析。
當然,林清宇並不會因此而感到氣餒。畢竟他還沒看見意誌空間的上限,隻要他意誌不斷變強,那麼必然有徹底解析這些信息模型的一天。
在混沌城當中選定好了一個住處之後,林清宇直接走向了城主府,進入了存放混沌碑的地方。他還有好幾次參悟混沌碑的機會沒有使用呢,現在也是時候該用一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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