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警終於從前門繞進來找到李正和金毛的時候看到了奇異的一幕——炯
滿嘴是血金毛人坐在地上嗚嗚地哭,一臉的絕望又無奈。
幾個輔警如狼似虎上前將金毛摁住,上了銬子,這次還帶了挑麻繩將他捆成了粽子,又將他渾身上下搜了個遍,甚至抽掉了金毛的腰帶。
見到民警,李正指指金毛解釋:“他想要攻擊我的時候自己摔的。”
畢竟見義勇為也同樣會涉及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作為一個法律專業的本科生,李正不可能讓金毛訛詐自己。
民警問李正:“年輕人,謝謝你出手相助,跟我們回派出所做個筆錄吧?”
李正連忙擺手:“不了,我還有事,要去買菜呢。”
民警說:“你這是做了件好事,我們沒彆的意思,就是做個筆錄然後看看你是哪個單位的,給你們寫個表揚信,興許還有見義勇為獎勵!”炯
李正最怕出名,民警不說還好,一說要給他寫什麼表揚信要給什麼獎勵,頓時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不不不,我不需要什麼獎勵……”
民警說:“見義勇為獎啊!人家想都想不到,你還不要?”
李正還是搖頭一個勁地推辭:“不不不,不要。”
說完看了看表道:“抱歉,警察同誌,我要回家了,我要去買菜……”
買菜……
民警還沒反應過來,李正早已經飛快地跑了。炯
沒錯……
跑了……
而且很快。
一眨眼就消失在校門口方向。
胖民警問瘦民警:“嘿!你看那小子,要給他寫表揚信他還不願意了?奇了!”
瘦警察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看著李正的背影左看右看感覺有些意思,摸著下巴若有所思道:“我怎麼覺得……”
話到這裡,又不大肯定,沒說出口。炯
胖警察說:“覺得什麼?”
瘦警察擺了擺手說:“沒什麼,隻是覺得這個年輕人有些特彆。”
胖警察忽然雙眼一亮:“得查查!”
瘦警察:“啊?”
胖警察說:“怕露臉,難道也是個逃……”
最後那個“犯”字沒說出來。
因為忽然覺得很不合理。炯
如果也是逃犯,不會傻到出手多管閒事。
倆警察最後還是沒有靠譜的答案,於是先帶人將黃毛押回所裡去交人再說。
李正跑出校門口,回頭看看警察沒追過來,鬆了口氣。
他忽然也覺得自己有些奇怪。
以前吧,做好事也不怕留名,尤其是學生年代,巴不得受表揚。
現在奇了。
下意識地對什麼“出名”之類的事有種莫名的抗拒。炯
總想一個人安安靜靜低調點,不要受人過度關注。
想來,當著兩年多的兵,經曆許多事後,他感覺自己有些變化,但是一時半會兒也說不上哪有什麼不同。
去了市場,精心挑了一條魚,又買了新鮮牛肉,搞了隻雞,到山民的地攤上買了點菌,打算回去燉個湯給奶奶喝。
折騰了大半小時才從市場出來,回到家已經快黃昏了,太陽移到了西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