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去阿卡姆找奧斯蒂·弗萊尼根。”就在他們思考的時候,蘇明直接給他們指出一條明路:“代號捕鼠者,我叫他老鼠德魯伊,他能夠操控老鼠,而且對於什麼地方肮臟了如指掌,我們代表正義聯盟給他提供一份治療協議。”
捕鼠者是個非常不起眼的小反派,以前是在哥譚靠滅鼠為生的人。
算是滅蟑螂,滅白蟻那些人的同行,他每天開著畫有老鼠的廂式麵包車穿過大街小巷,辛勤謀生。
給居民家裡滅鼠,有時候還會接受市政府的雇傭,去下水道裡投放老鼠藥,控製城市中老鼠的繁衍速度,這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多年。
隻不過經常在黑暗的地方行走,黑暗就會找上你,你想做好人也不行。
有一次他在滅鼠過程中遭遇了街頭火拚,有人在他麵前被殺,濺了他一身血。
偏偏這個時候警察也趕到了,壞人都跑了,隻留下被嚇傻的他,於是警察不由分說地把他抓了起來。
那個年代戈登還沒有上位,布魯斯還在外遊曆,這種人贓俱獲得案子有什麼好說的,更何況他被捕的時候手裡還拎著幾十個老鼠夾子,一看就是打算折磨屍體,太變態了!
你說你沒殺人?閉嘴!上刑!
當年的哥譚就是這麼黑暗,警察為了結案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禁不住嚴刑拷打的捕鼠者還是認罪了。
於是被判凶殺,情節特彆嚴重,黑門監獄。
即使後來因為表現良好減了一些刑期,坐了十八年牢後他就出來了,但人已經瘋了。
他認為滅鼠是徒勞無用的,造成哥譚腐敗和黑暗的原因是人類,人類才是該被消滅掉的。
因為在監獄中隻有老鼠和他作伴,他們化敵為友,他經常和它們聊天,誠心地懺悔自己過去的錯誤。
就這些舉動居然獲得了眾生之紅的認可,成為了某種德魯伊一樣的能力者。
他能夠操控老鼠,幫他傳遞信息,破壞建築,甚至是殺人。
從那以後他就寄宿在下水道裡了,每天和老鼠一起生活,他綁架了一大堆貪官汙吏,把他們囚禁在下水道改造的水牢裡泡著,不時讓老鼠撕咬他們,看他們感染腐爛,但就是不讓他們死。
有十多個貪官就這樣被他困在了地下五年,每天被老鼠折磨。
期間布魯斯回到了哥譚,成為了蝙蝠俠。
這樣的行為自然也被知曉了,但蝙蝠俠一開始也懶得管他,雖然手段黑暗了一些,可這也算是反英雄的行為,畢竟他沒殺人不是麼?隻是給人施加痛苦。
然而折磨這些貪官的同時,捕鼠者也在折磨自己的精神。
在黑暗中太久讓他更瘋了,他想出了一個計劃,打算在哥譚傳播鼠疫,消滅所有人類。
這蝙蝠俠能忍?
隻是一個三線反派怎麼可能是蝙蝠俠的對手,這次被擊敗直接就進了新翻修後的阿卡姆,終生治療。
不過在瘋人院裡他倒是很受歡迎,因為他可以操縱老鼠從外界走私香煙、h書等等東西進去,很快成為了阿卡姆惹不起的大佬之一。
有人招惹了他,很快就會有‘熱心人’幫他消滅隱患,也許隻是為了一根煙。
而現在,麥肯姬需要大量的臟東西,除了捕鼠者還有誰更合適呢?
老鼠在這座城市裡,可比蝙蝠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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