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局長收回了記憶,此時的他,正在駕車返回警局的路上。
從阿卡姆島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不光要通過幾條大橋和隧道,之後經過的城區也不是特彆安全,其中雙麵女和她的手下最為張狂。
以法律為武器處置惡人當然也有弱點,那就是雙麵女她知法懂法,而且可以說是最好的律師,哈薇·丹特在發瘋之前可是哥譚的明日之星,著名的青年檢察官。
然而她過去那些豐富的法律知識,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俠抓住,也很快就會被假釋,畢竟蝙蝠俠不可能出庭指證她,隻有零星的物證而沒有人證,那她的犯罪可不會被陪審團認可。
當然,金錢在其中估計也有很大的作用。
自從蝙蝠女俠離開之後,戈登一直都在戒備著,但並沒有什麼事情發生。直到上周,他收到了市民的報警電話,據說馬戲團大肆出動,在街道上燒殺搶掠。
他立刻派出了警員去維持治安,而自己則開車趕往阿卡姆,以往馬戲團表現出這樣的舉動,往往是弄臣又出來了。
可是當他趕到阿卡姆,經過重重警衛見到弄臣時,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正圍著餐巾,非常斯文地盤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隻烤老鼠。
他和弄臣沒有什麼話好說,確定了她好好地關在裡麵之後,他返回警局繼續處理城市中的騷亂。
戈登可是老警探了,這樣的情況並不會讓他放鬆警惕,馬戲團的舉動讓他感覺到了一絲異常,於是從那天之後,他天天都會往阿卡姆跑一趟,隻有親眼確認弄臣還在裡麵,他才能放心。
雖然警局屋頂上的蝙蝠燈一直亮著,但那現在隻是對於犯罪份子的威懾,蝙蝠已經離開,哥譚現在無人值守。
今天的探訪時間結束,他一樣沒有和弄臣說話,整個過程隻是他靜靜隔著厚實的防彈玻璃,看她在小房間的地板上畫畫。畫上幾筆,她好像就會想到什麼,然後爆發出狂笑,緊接著又再畫幾筆,又手舞足蹈地在房裡亂跑。
讓他想衝進去把她暴打一頓。
是的,他恨她,但法律隻能做到這麼多了,他甚至無數次想過殺了她,但這和他一生的信念有衝突。他是個警察,他發過誓要守衛這座城市的秩序和法律,精神病在法律上就是擁有豁免權。
也許有一天市議會會認識到她們的危險,從而取消瘋子們的豁免權,還要在哥譚要適用死刑,把那些家夥都送上電椅。
他期待那一天,他的親人,他的朋友有無數人死在瘋子手裡,他可以丟下局長的位置,申請去當死刑執行者。但那將是來自於法律和正義的審判,而不是他詹姆斯戈登的私刑。
在這方麵,他和蝙蝠女的認知差不多,但和喪鐘就天差地彆了。像辛迪和蘇明這樣的人,報仇從來不隔夜的。
法律雖然是由議會代表製定,代表群眾意願的規則和條款,但喪鐘不喜歡被代表,什麼法律不法律的,能吃麼?
戈登等不到看她畫的是什麼了,今天從警局離開時就已經比平時要晚,因為白天有人報警說城裡出現了忍者,而且襲擊了什麼人。
一個白天連帶半個晚上,戈登都在追查這件事。
可惜雨太大了,什麼線索都沒有留下,就連警犬也聞不到任何味道。
現在的時間是半夜十二點多了,他應該回到警局接上芭芭拉一起回家,也許,可以順路在加油站買些甜甜圈漢堡什麼的當做兩人的晚飯,隻是不知道經常路過的快餐店,在這種天氣裡會不會開門。
暴雨中開車是一種奇怪的感覺,看不到太遠處的風景,隻有耳邊單調的雨水拍打聲。
戈登打開收音機,卻很快關掉了,裡麵哥譚市電台的播音員有著尖銳又興奮的聲音,讓他想起瘋子,讓他想起了剛剛見過的那個人。
也許哪天應該去查查那播音員,總感覺她是馬戲團的一員。
孤獨的旅途讓戈登難免思緒萬千,他想到女兒年紀輕輕就坐了輪椅,忍不住地心疼和擔憂,雖然她依舊很漂亮,那麼善良可愛,可殘疾人在擇偶上總是在生活中處於劣勢和不便的。
車窗外的豪雨在不斷拍打著車玻璃,那雨水湧動流下的聲音,像是浪聲一樣起起落落,戈登開著車子,心中也是難以平靜。
蝙蝠女俠說可能有治愈脊柱神經的方法,是什麼呢?
她說有危險在逼近,究竟是什麼呢?
前些天是馬戲團,今天是影舞者聯盟,這些家夥究竟在謀劃什麼?
帶著滿腦子的疑問,戈登眯著眼睛,儘力透過被大雨徹底模糊的擋風玻璃看清前方,他得趕緊去接女兒回家,車子可不能在這裡進水拋錨。
然而前方的一個路口,就在拐彎的地方,他在路邊積水中,發現有一個穿著怪異的人躺在路邊。
雖然天色昏暗,而且雨水影響了視線,但他確定自己看到有人倒下,大雨正在無情淹沒她的身體。
他降低了車速,仔細觀察情況,沒有什麼可疑的人員,路邊的建築都是大門緊閉。哥譚的居民早就過了多管閒事的階段,絕對不會有人去管倒在路邊的人,因為那可能是訛詐,也可能是陷阱。
不過在多數情況下,路邊倒下的人更多的是真的死了,死因多種多樣。
凍死,餓死,謀殺,吸毒過量等等等等......
當然這也催生了哥譚的一個職業,專門撿屍體的人。去年冬天,他和蝙蝠女就搗毀了一個用死人肉做香腸的變態工廠,據說他們的產品特供高檔餐廳,而且供不應求。
戈登卻一點也不想深究市裡究竟都有誰吃過,甚至都不敢想自己可能也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吃過,這件事之後他有段日子不吃香腸或者灌有肉餡的東西了.......
他緩緩停下了車子,解開安全帶,緊了緊身上的風衣,檢查了自己的手槍。
作為一個警察,哪怕已經是局長,也不可能對於路邊倒下的人視而不見,這就是職責所在。
風雨更大了,他離開阿卡姆的時候還沒有這樣,而現在,幾乎是十米開外,就很難看清東西了,大風頂著車門,讓他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出來。
一腳踩進漫過腳腕的水裡,全身的冰冷都襲向心底。
“呼......”風中飽含的雨水讓戈登不自覺地低頭躲避,而他的眼鏡頓時濕透,視線中的一切都變得扭曲,像是在看哈哈鏡。
他深刻地認識到自己老了,力量和體能的下滑甚至自己都能感覺到,儘管還不到六十歲,但長年累月造成的各種暗傷,讓這種雨天裡他的每個關節都疼。
關上車門,他一手擋在眼鏡上,另一手按著腰側風衣內的手槍,就像是一個老人在暴風雨中捂著自己酸疼的腰,緩緩前行。
越來越近了,此時他能更好地看清路邊倒著的人,是一個年輕的女人,身上穿著獸皮製成的衣服,就像是穴居人一樣。
戈登並不奇怪,當你有一個朋友天天把自己打扮成蝙蝠,開著她蝙蝠一樣的車子招搖過市,她的小道具叫做蝙蝠鏢、蝙蝠腰帶、蝙蝠手套、蝙蝠鬥篷的話。
那麼你不管看到什麼奇裝異服都能接受了,哥譚從來都不缺少怪人。隻不過這些人中,有的隻是去參加萬聖節派對,而有些則是危險份子。
看路邊這個人的狀況,戈登估計她是後者。
“女士!你還清醒麼?我是哥譚市警局的詹姆士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