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科內的統治,在今天看來,是一種充滿了黑色暴力的獨裁。
不管你在哥譚經營什麼生意,那麼你都必須給以法爾科內為首的黑幫勢力繳納保護費,否則,你在這座城市裡一天也活不下來。
當然,之所以說是秩序,那就是這個保護費完全可以改名叫管理費之類的詞,畢竟哥譚已經是黑幫的城市了。
但這也帶來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這座城市裡,富人越來越富,窮人越來越窮,畢竟越是社會底層的人,受到的盤剝也會越多。
就像是大海之中,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汙泥。
而那時的哥譚,90以上的人連汙泥都不算,隻能在最普通的崗位上,苦苦掙紮求生,每個月上交保護費之後,剩下的錢隻能勉強維持活著,下個月繼續給黑幫賺錢。
每個人都匆忙又麻木,天天都過著一樣的日子,在黑幫的監管下做他們讓你做的一切事情,不管什麼事。
人們稍有不從,就將迎來毒打或者更可怕的懲罰,比如房子被放火、路上被衝鋒槍掃射、全家綁上水泥磚沉入大海,所有人都被這種黑色恐怖所籠罩。
你甚至不能有任何東西被黑幫份子看上,他們會奪走一切。
你的老公長得英俊,搶走。
你的自行車質量不錯,搶走。
你的沙發麵料挺軟和的,搶走。
雖然這些事情不是法爾科內家族做的,做出這些事情的多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但她們的小幫派依附著大幫派,而大黑幫則依附著更大的,直到歸於十大家族。
在彆的地方,如果你問孩子們長大後想做什麼,答案一定是多種多樣的,想當科學家,想當神官,或者想當消防員的都有。
但是在那時的哥譚,答案隻會有一個——想當老大。
因為孩子們唯一出人頭地的方法,就是加入黑幫,跟一個好老大,成為他們小時候最憎恨的那種人,通過各種黑暗的行為一步步往上爬。
那時的哥譚政府,有一半以上的官員接受黑幫家族的政治獻金,剩下的一半,也生活在黑幫的威脅恐嚇之下,可以說是一座毫無希望的城市。
也就在那時,退伍的詹姆斯戈登回到了這座城市,成為了一名刑警。他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布莉絲薇恩的父母,在小巷中被人槍殺。
他安慰了年幼的布莉絲,向她保證會把一切查個水落石出,為她的父母討回公道。
但一切線索都指向了黑幫,在破案的過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讓他看到了黑暗中可怕的激流。
嚴格來說,那時候作為凶殺警探的戈登,日子還是過得不錯的。
作為警察,他並不需要繳納保護費,混混也不會主動找他們麻煩。
畢竟在十家族看來,哥譚是自己的城市,城市中的警察也是在為自己的家族維持治安,哪有自家人也交保護費的道理?
儘管戈登是哥譚出生,但他見識過外麵的世界,那絢麗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譚永遠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這種模樣。
他準備要把所有的黑幫全部繩之以法,讓哥譚重見光明。
儘管他端著的飯碗,有一半是姓法爾科內的,裡麵也總是裝著滿滿的好菜。
但他這麼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更多窮苦的人。
於是他吃了很多的苦頭,被降職,被威脅,被誣陷,被刺殺。